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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法院驳回金山诉讼 海淀法院判决金山赔偿30万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2月19日 15:28    

通信世界网讯(CWW) 西城法院认为,360官方的应急反应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360在APP下架门事件的言论具有事实依据,同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以上两点,西城法院判决:驳回金山公司就诋毁部分的诉讼请求。据悉,在苹果APP应用“下架事件”中,360旗下安全应用因遭遇“恶意刷票”而被下架。360公司第一时间与苹果公司进行沟通,并发布声明表示旗下安全应用并无任何问题。但金山公司却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网站发布诋毁360“涉嫌偷窃用户隐私”的侵权文章,并使用金山电池医生推送虚假新闻

针对这一情况,奇虎360公司当即发布声明谴责金山公司的商业诋毁行为,并随后起诉金山公司诽谤,海淀法院受理此案。西城法院认为,360官方在这场APP下架事件中的做法和言论具有事实依据,并非不正当竞争的做法,故驳回金山此部分诉讼。

2012年11月,北京海淀法院对奇虎360诉金山公司诽谤案做出一审判决,金山安全软件有关“360窃取用户隐私”言论属于商业诋毁,金山需赔偿奇虎360公司30万元。法院判定,金山和贝壳国际须在判决生效七日内向360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判处金山和贝壳国际赔偿360公司30万元的经济损失。

而就在9月底,北京西城法院刚刚判定金山网络CEO傅盛的微博言论对奇虎360造成侵权,判决傅盛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向360公开赔礼道歉。金山曾就此多次向法院上诉,但均被驳回。

金山屡次造谣360公司无果,只能品尝违法的恶果。业内人士纷纷指责金山公司欲借口水战影响360声誉的做法,“作为安全厂商,金山公司应该发布科学、客观的信息而不是诽谤对手,但金山却多次诽谤对手,现在只能自食恶果”。

对此,360官方表示,将不遗余力的维护360公司的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美誉度,360将收集竞争对手侵犯360企业名誉权的证据,并付诸法律行动。通信世界网

来源:通信世界网   编 辑:姜蓓蓓    联系电话:010-6711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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