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天相投资
4.2行业处于规范化进程中,监管风险较高
移动增值服务市场的急剧膨胀的过程中,同时出现了不规范资费、欺诈用户等现象,引致诸多投诉。进而引起监管部门多次整顿。其中2006年下半年以来的治理整顿对行业影响最大。信产部在2006年6月发出的行业整顿通知中,列举移动增值行业诸多弊端,要求落实领导责任。接着,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出重拳,落实监管精神。其中对移动增值SP影响最大的是对包月业务的“二次确认”政策。即对所有定制类业务(含短信、彩信、WAP门户类业务)在正式收费前都要对用户进行两次提醒确认,在第二次确认前,用户可免费试用。
在此次大规模整顿中,大量以欺骗用户、违规经营为生的SP丧失了收入来源,而一些大中型SP的行为也得到规范,收入出现下降。在海外上市的主要移动增值SP公司中,大多数出现收入下滑或增速明显放缓。
本次整顿也对北纬通信产生了一定冲击。但由于公司包月业务所占比重大约为1/4,总体影响不大。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4Q06和1Q07公司收入同比分别下降了11%和28%。
我们估计,1Q07是治理整顿后的行业增长低谷。从2Q07开始,增长重新加速。预计2Q07公司收入同比增长25%左右。
4.3产业链进入深度整合时期
传统的移动增值产业链是“CP+SP+运营商+用户”模式。在此模式下,SP(增值服务商)向CP(内容提供商)采购内容,进行加工整合后通过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和通道销售,并依靠其计费系统进行结算。移动增值业务的收入事实上包括两部分,一个部分是移动运营商的通信费和月租费等(例如短信的通信费、彩铃的月租费),另一部分则是移动增值SP的信息费和点播飞等。通常情况下,通信费由运营商完全享有,信息费则由运营商和SP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分成比例通常为15:85%,但一般根据业务推广过程中运营商参与的程度和贡献的大小比例有所不同。
在此模式下,SP的新业务需向移动运营商报批,而SP的支付通道必须经过移动运营商,若5%以内误差,收入结算以移动运营商出具的系统计费为准,如SMS、CRBT、IVR等业务。传统SP必须依附于移动运营商,从而对移动运营商的谈判能力很弱。运营商处于产业链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另一方面,随着专业的内容提供商,比如音乐、视频、移动定位等内容资源集成商的出现,传统SP对新型CP的谈判能力也在减弱。传统SP处于居于主导地位的移动运营商和不断崛起的内容提供商之间,利润空间不断遭到压缩。表现为毛利率的持续下滑。
2004-2006年,海外上市的7家公司,以及北纬通信,毛利率多数从60-70%下滑到40-60%左右。
随着行业规范化的推进,以及产业链力量对比的变化,移动增值产业链正在进入深度整合时期,竞合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运营商依靠其在移动增值产业链中的霸主地位,开始进行上下游的资源整合,重新制定游戏规则,或直接向SP业务领域扩张;SP地位下降,业务发展陷入困境,移动SP竞争同质化严重,另外面临来自运营商和版权方的双重挤压以及转型的艰难,SP行业形式严峻;CP抓住有利机遇一方面可与运营商合作,减少中间环节、打击保护音乐版权不利的SP,削弱SP在整个价值链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与SP合作扩展销售渠道,制约运营商,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CP地位上升,转型SP成趋势。
从与运营商合作关系的紧密程度角度考虑,未来移动增值SP将演变为两大阵营:一类是依附于运营商的传统SP,另一类是与运营商关系并不紧密的独立SP。传统SP的典型特点是SP的新业务需向移动运营商报批,而SP的支付通道必须经过移动运营商。如SMS、CRBT、IVR等业务,传统SP必须依附于移动运营商,从而对移动运营商的谈判能力很弱。独立SP的典型特点是一般基于移动互联网(MOBILEINTERNET)提供服务,业务一般无须向移动运营商报批,SP的支付通道可以不经过移动运营商,运营商对其控制力很弱,如免费WAP、客户端方式的移动IM等应用。随着移动支付等相关技术的日益完善,独立SP将成为未来服务提供领域的重要力量。
基于运营商与SP将同时并存于服务提供领域的分析及独立SP的日益增多,产业链将大致呈现三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