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一天,华为的刘禹(化名)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一个同事的电话,被告知,公司凡超过8年工龄的员工,都要先辞职后竞争上岗。这意味着,轰动全国的华为“辞职门”事件已经拉开了帷幕。
华为的每一件事都会成为媒体攻击的靶子,这次鼓励员工辞职再竞岗也不例外,再一次触动了社会的神经。于是,针对华为的各种批评声不绝于耳,规避《劳动合同法》有之,逃避社会责任亦有之,是是非非,众说纷纭。
而华为也作出了反击,否认此次人事改革是为了针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而是出于战略调整的需要,旨在消弭“工号文化”的副作用,打破“小富即安”的思想,唤醒员工的“狼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就这样,在各方的推波助澜下,华为老员工辞职竞岗事件越传越讹。一场互不妥协的驳火,虽然在相关部门的干预下暂时停息,然而留给人们的拷问与思考却愈发沉重。
第一章导演辞职风波
华为“辞职门”事件,无异于晴天霹雳,在社会上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11月10日,《IT时代周刊》记者从全国总工会获悉,针对华为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事件,广东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11月9日约见华为高级副总裁。目前,备受压力的华为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
据全国总工会介绍,华为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进行,引起了社会上各种猜测、议论和评价,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华为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消除影响,在出台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听取广大员工意见,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华为这次的人事变动,被外界理解为规避劳动法,逃避社会责任。但华为方面称,这次事件是对人力资源管理所作的一些调整,完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近10年来,华为通过快速发展,员工人数迅猛增到7万余人。但在扩张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华为希望通过辞职再竞岗,唤醒员工的血性,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
而从华为的补偿标准来看,也与简单的裁员有着本质区别。不过,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前夕,任何人事变革,都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在这样一个错误时间段里,华为事件被摆在放大镜下,在媒体的捕风捉影和揣摩中,被无限放大。
欲速则不达。华为这场人事变革原本无可厚非,但在激进的指导思想下,出现了一些偏差。如果能表现得更温婉一点,事件可能会是另一个结果。事件的意义在于提前给大家上了“普法”的一课,也必将促进新的法规更成熟,并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一场有争议的变革
“辞职后,我又成功应聘上岗,与公司重新签订了3年合同。”刘先生在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这样告诉记者。
刘先生是这次5100名辞职员工中的一个,竞岗成功后,在职位和待遇上都延用了老合同,此外还获得了近20万元的补偿。不同的是代表员工的工号改变了,合同的甲方也变成了华为技术。
这段时间,他也感到心烦意乱,自从这件事闹开后,每天都要接上几十个电话,大多是媒体打来的。他也不明白,那些记者是怎么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的,平时他的手机基本上是闲置。在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他甚至面带愠色:“那些狗仔队,害得我的电话费暴涨。”
他认为自己对公司还是心存感激的。“华为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公司,我爱这个集体,曾经有猎头公司给我开出了50万元的年薪,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一个人的价值,并非只有钱才能体现出来。”
今年10月,华为规定,公司所有工龄超过8年的员工,必须在2008年元旦之前,办理主动辞职手续,辞职再竞岗,重新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
尽管华为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IT时代周刊》记者采访时声称,“此次事件与《劳动合同法》没有多大的关联!”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华为在逃避责任,媒体也讨伐声阵阵。《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都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成为永久员工。
华为规定,离职员工可以在离职后6个月之内再次应聘,合格者可以留在华为,待遇不变。由于老员工大部分都有华为的内部股份,辞职的6个月期间,公司为员工保留股份,若辞职后不再续签合同,公司将按股价给员工兑现成现金。由于这些员工工号靠前,平均年薪都不低,多的可以补偿20万到30万元。
华为表示,辞职完全属于自愿,公司没有强迫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评论人士指出,华为员工辞职之前要上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辞职报告,表示是自愿离职的,从这一条来看,华为员工似乎出于无奈。任正非向来拥有众多粉丝,一呼百应。在辞职事件之前,他曾在华为的内刊发表《天道酬勤》这样一篇鼓动性极强的文章,给员工提前洗脑鼓劲。这次华为员工填了自愿离职表,就可以规避将来法律上可能产生的问题。
北京大学教授肖鸣政在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指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政策法律出台后有些企业积极反应,有些企业从消极方面执行,而华为主要是从消极方面执行的。我国应该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加强工会作为申诉调查机构的职能。”
不过,相较其他企业,华为表现得够仁义了——目前为止,国内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与华为相比。最近有信息表明,中兴“买断”、“裁员”的传闻,在公司不胫而走。据了解,中兴将用下属子公司跟老员工重新签订合同,这样一来,工龄就清零了。
类似华为做法的还有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沃尔玛中国区将近100名员工突然被告知合同被终止,占到该企业全球裁员人数的50%。比起华为辞职员工还可以重新竞争上岗的温情,沃尔玛则毫不留情:裁就裁,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一笔细账
这次华为的动作大,包括华为老大任正非在内,辞职的员工超出了5000名,粗略算来,华为仅为解除合同的补偿一项,就要支出10亿元左右。对普通企业来说,肯定是不能承受之重。
与其他国内企业的裁员相比,华为的补偿无疑是最优厚的,甚至超过劳动法所规定的待遇,这也是它能得到大部分员工支持和认可的重要原因。
华为采取“N+1”模式,N即员工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比如,小李在华为的月工资是1.2万元,一年奖金是12万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1万元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10年,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2.2万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10+1”,计24.2万元。
不少人给华为算了一笔账,说华为“赔了夫人又折兵”。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5000余员工工龄突然清零,这就意味着,公司没了福利负担,这笔钱远非10个亿所能解决的。
还有,一些老员工拥有不菲的内部股份,也远不是工资那么简单,很多人内部股份的收入完全超过了自己的工资所得。在华为,一个市场部的经理月薪大约为3万元,而研发人员拿2万元月薪的比比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就看有没有内部的虚拟股份,或拥有的股份多或少。
知情人士向《IT时代周刊》记者透露,如果这件事情不闹这么大,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华为裁掉的人绝非现在这个数目。而没有获得新合同的,内部股份肯定不能再持有。更何况,这样一折腾,员工的危机意识就更强了,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因此,“辞职门”事件,最终赚的还是华为。壮士断腕,痛的是一时,从长远来看,利大于弊。
一位华为的家属告诉《IT时代周刊》,她对自己先生获得的20多万元补偿金并不关心,“华为的老员工每年20多万收入毫不为过,也就1年的工资。”她认为,愿意呆在华为干的,并不仅是看重华为的待遇,还有荣誉感和成就感,这些是金钱无法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