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中国还需要将一系列关系到国家信息安全的国家战略落到实处,转化为有效的行动。在这一方面,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通过扶持华为、联想、腾讯等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通过一系列反制措施,帮助它们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可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更加复杂的、有利的竞争格局。
最后是从国家、企业到民众全社会要树立“产业升级、技术立国”的氛围,从根本上扭转我们在信息安全领域底气不足的积弱局面。中美之间的信息安全之争,除了从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和文化等根本性冲突之外,技术力量的悬殊也是重要的一方面。就像美国在政治制度、国际贸易和文化产品输出等方面树立的帝国霸权一样,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现阶段在互联网的全球治理方面有着说一不二的独家操控权。
美国不仅控制了根服务器、地址资源等最重要的网络空间资源,掌控着“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这样的重要机构,而且希望通过互联网这样的高新技术强化其帝国统治地位,像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国终止伊拉克的国家顶级域名解析,2008年俄罗斯和格鲁吉亚冲突期间,通过根服务器有效阻截了针对格鲁吉亚互联网的大规模拒绝服务式攻击,都可以看出美国的帝国雄心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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