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上海青年报毕诗成
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布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业务区)内,可供用户选择的同一网络的资费方案原则上不超过10种。通知要求,资费方案结构应简单清晰,运营商应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全国到底有多少电信自费套餐,咱不知道,光知道去年的集中清理中,被取消的就多达4万个,“套餐数量已经大大下降”。但这东西就如畦中韭,前面取消了,后面马上就能长起来,所以,要问现在全国还“剩下”多少,还真说不上来,反正我们知道,就是这“剩下”的,也足以把全国消费者搞得晕头转向,迷迷糊糊了。
应该看到,集中清理作用有限:套餐总是推陈出新,却没有什么套餐退出市场,而几年前的套餐早就没人用了,所以,借“清理”大批淘汰旧套餐,搞得轰轰烈烈,却也无伤大雅。现在,信息产业部用“命令经济”的思维来了个“一刀切”——电信套餐要限量供应,“原则上不超过10种”,将极大避免让大家眼花缭乱的乱相。
这个强悍的数目字管理,会终结电信业的套餐乱局吗?会让大量身受其害的消费者豁然开朗、彻底“解套”吗?恐怕让人无法乐观。
套餐的病根在哪里?有专家曾指出,实际上套餐对消费者是有利的,作为电信营运商之间竞争的产物,套餐在全球运用是越来越广,“国外的套餐丝毫不逊于国内”,就是因为套餐本身应该是对消费者有利的。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竞争已经趋向于恶性,一切貌似优惠但实际上存在资费陷阱、欺诈的套餐,扰乱了市场。电信套餐之所以夸张地发展到数万个,除了竞争之外,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是有关部门对于电信收费一直缺乏一个明确有效的法律法规制约,并且相关管理部门对于下属的管理,只限于水过地皮湿式的查处,而无法从根本上治理电信业各种套餐滋生的土壤。在表面平等实际上信息非常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很容易把陷阱当成馅饼,轻易订立合同“上套”。可见,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有多少套餐,而在于没有科学的套餐管理体系。
信息产业部虽然下了个“限量令”,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样不对称、不平等的格局。比如把“不得片面宣传”、“要履行收费透明义务”、“规范资费宣传行为”等监督权仍然放在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各地通信管理局,事实早已经证明,这种所谓的上级监督早已经丧失了效力——要不然消费者对电信业的不满也不至于连年排在“前列”了。监管者靠不住了,即便只有10个套餐,也无法阻止运营商用“新陈代谢、进进出出”的招数做足陷阱游戏。
丰富的套餐是有合理性的。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消费者更需要多元的、个性化的服务,资费套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这种服务,这是一个市场大方向。强行命令统统取消,难以摆脱“开计划倒车”的嫌疑。既然中国电信行业表面竞争的背后,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垄断现象,那么对于资费问题,最紧迫的就是研究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而不是在混乱中让人莫衷一是,给运营商留下充足空间。
须知,下达一个“不得超过10种套餐”的“意见”非常容易,但简单的数字规定,却无法克服附着在套餐资费上那些根本性的矛盾。要扮演好“中国电信业大总管”的角色,信息产业部更需要从搭建健康的平台、构建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多做釜底抽薪的工作,让消费者彻底从纷繁复杂的“套餐”中解套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