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广东省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大要案媒体采访座谈会。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举行全国知识产权新闻宣传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多名经办大要案的法官与会,详细介绍了法院在应对新类型案件过程中的司法创新。
据介绍,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0万余件,其中广东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占全国总数的四分之一。这其中,一些有着国际影响、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有标杆意义的大要案也频频出现。广东省高院对此类大要案的审判经验进行了梳理和提炼。
审判史上的里程碑
华为诉美国IDC树立标杆
美国IDC公司参与了全球各类无线通信国际标准制定,在2G、3G、4G领域标准中拥有大量标准必要专利。华为公司为获得相关标准必要专利授权许可,与美国IDC公司进行了持续多年的谈判。在谈判期间,美国IDC公司突然以华为公司侵犯其标准必要专利权为由,于2011年7月26日分别向美国特拉华州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和“337调查”,要求禁止华为公司在美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要求颁发禁令禁止相关产品进口美国。
华为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由是美国IDC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中国和美国的3G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经营过高定价、搭售等,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华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要求美国IDC公司赔偿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
此案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认定美国IDC公司在相关必要专利许可谈判过程中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设定过高定价和不合理搭售,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损害华为公司合法利益。法院最终判令美国IDC公司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
广东省高院法官分析,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是我国法院受理的首例由必要标准专利许可引发的垄断纠纷案件,涉及世界知识产权领域最前沿的疑难法律问题,广受国内外关注。
该案深入探讨了如何认定过高定价及不合理搭售等疑难新型问题。该案的成功审理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各类媒体的高度关注,舆论普遍认为该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法院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上的高超审判能力,树立了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垄断纠纷的审判标准,在知识产权审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列入“201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热点案件”,此案也是唯一入选的民商事案件。
创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赔偿额之最
3Q大战厘清安全软件权利边界
奇虎公司针对腾讯公司的QQ软件专门开发了“360扣扣保镖”。在安装了QQ软件的电脑上安装运行“360扣扣保镖”软件后,该软件就会自动对QQ进行体检,以QQ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欺骗和误导用户停止使用QQ提供的各种功能和服务,进而诱导用户使用360产品。腾讯公司以奇虎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25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奇虎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在有关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奇虎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合议庭于2014年2月24日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上诉。
与会法学专家介绍,本案的判决划清了互联网安全软件的权利边界,准确定性安全软件“打分”行为与商业诋毁的关系,对规范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促进互联网行业公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法院判决赔偿金额500万元,创国内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赔偿额之最,充分体现出广东法院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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