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为了让公众号用户和运营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则,共同创建绿色健康、和谐共赢的平台生态体系,微信团队正式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并完善了此前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不过笔者也发现对新版的规则存在部分的误读,并由此引发出不少“谣言”,包括“禁止微信群发”、“禁止公众号互推”等,对此,微信官方团队昨晚通过微信官方微博和“微信派”公众帐号对外界的一些误读和新规则做出了详细解读。
重点内容摘录如下:
1. 关于“禁止微信群发”
群发是微信公众帐号的基础功能,我们不会禁止。我们禁止的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虚假信息、侵权、恶意营销等内容的群发行为,并将根据用户举报进行处理。
2. 关于“禁止公众号互推”
我们没有禁止所有的公众号互推行为。我们禁止的是以利益交换为前提,具有恶意营销性质及异常的公众号推荐行为,并将根据用户举报进行处理。
3. 关于“禁止用附近的人/漂流瓶推广”
由于接到很多用户关于利用附近的人/漂流瓶进行批量推广的投诉,为避免对用户造成骚扰,我们禁止通过附近的人/漂流瓶功能进行批量推广及恶意营销的行为。
4. 关于“禁止用微信导航推广”
为避免对用户造成误导,我们禁止第三方平台通过利益交换进行微信公众号的恶意刷粉及推广行为。
5. 关于“禁止用微博推广微信”
我们没有禁止在微博平台推广微信公众号。我们禁止的是第三方平台违规刷粉、恶意互推等行为,并将根据用户举报进行处理,正常的微博平台推广是许可的。
6. 关于“禁止微信自媒体联盟”
我们没有禁止合法合规的自媒体或媒体联盟,微信公众平台鼓励优质媒体原创内容的发布及传播。
7. 关于“禁止用利益吸引用户”
我们没有禁止公众帐号的合法推广行为。我们禁止的是通过利益诱导进行恶意推广、强制要求朋友圈分享等行为。
8. 关于“不是原创文章可能被封号”
我们没有对非原创帐号采用一律封杀的政策,我们会针对受到用户投诉且未经授权抄袭他人原创文章的行为恶劣程度进行不同的处理,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
随着微信开放步伐的加快,微信为企业开发者提供了越来越完善的商业模式解决方案,而受到了广大开发者和企业的追捧。然而在受追捧的同时,一些诸如过度营销、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等不法行为也随之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出现,因此公众平台的规范化运营更加迫切的需要相关的条例约束。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作为微信团队首次明确列出禁止行为的一个条例规范,其目的就在于通过规范使得微信和第三方开发者共同维护平台运营秩序,规范自律,互融共进。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努力打造一个企业、机构与个人用户之间交流和服务的优质平台,给予用户更多的选择和便利,进一步降低沟通和交易成本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用户体验是公众平台的基石,微信要做的,是回归沟通本质,提升用户体验,搭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能够良好运作的生态系统。” 对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微信官方曾不止一次的公开表示,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的最终落脚点是建立在良好的用户体验之上。随着微信平台机制的不断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移动终端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正在微信上形成:通过构建一个生态系统,让更多合作伙伴有机会和腾讯一起培育一片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