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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IT企业的颠覆式创新
http://www.cww.net.cn 2010年8月12日 14:32 通信世界网
“博科始终以苹果公司作为效仿的模板,视创新为企业的命根子,任何没有创新的软件设计都是垃圾”,深谙博科公司研发文化的管理软件业资深人士透露。 沈国康甚至以创新为乐,员工有时候甚至认为他走火入魔,为了一个美好的创新idea,他甚至勒令研发负责人停下手头所有工作,迅速开始新的研发,为此,部分骨干颇有微词。 但,在外界看来,沈国康总是以激情四射的形象出现在媒体、客户面前,据公司员工透露,沈国康经常凌晨2点躺在床上思考问题,经常兴奋的无法入睡,当沈国康邀请他心意的面试者加盟博科时,他总说:“难道你想一辈子都在欧美企业的屁股后面,亦步亦趋吗?为什么不做点让欧美人震撼的事情呢? 颠覆式创新 VS 模仿式创新 灵活轻巧的谷歌便是最让微软棘手的竞争对手之一,它在短短八年间成长为营业额70多亿美元的大公司。而最让微软坐立不安的是:谷歌采取了不同于一般软件厂商的商业模式:架构在互联网上的应用服务。这让微软传统的、以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为基础的竞争方式几乎失去效力;巨人面对一个小孩子的攻击显得力不从心。 微软和苹果都是有创新力的公司,唯一的区别在于鲍尔默的创新相对保守和稳妥,而乔布斯的念头更大胆、更彻底。 Google和苹果是颠覆式创新厂商的最突出代表。 在平衡收入和利润的驱动力下,Google的创新力被激发的淋漓尽致,实行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战略,广泛涉足消费者在线服务,诸如离线广告、企业主机软件服务和企业搜索市场等。而在消费者在线服务市场,Google向互联网搜索之外的市场拓展,推出图像管理、网络电邮、视频和及时信息等服务,它的胳膊已经伸到了以前人们无法想像的一些领域,这只手伸得太长,以至于在IT业界再次引发了类似于从前人们对微软产生的那种对巨人和垄断的恐惧。 而苹果,总是能给它的粉丝带来无尽的惊喜,让全球为之疯狂的iPhone只是苹果众多惊喜中的一个而已。 2008年5月初,乔布斯宣布同20世纪福克斯、沃尔特迪斯尼影业公司、华纳兄弟、派拉蒙影业公司、环球影业家庭娱乐和索尼影业娱乐等众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就意味着,在类似《钢铁侠》这样的大片发行DVD的当天,苹果的用户就可以在iTunes网站下载这些电影,在苹果的产品上尽享大片。 苹果精心地选择出最好的合作者。2004年,宝马首次在其年度新款车型的储物小格中加入iPod转接器,克莱斯勒、福特和本田等汽车制造商随后也加入这个潮流。超过20万家公司与苹果签署了制造与苹果相容产品的协议,70%的新款美国车都配备了iPod转接器,大约10万个飞机座位也将同样配上这个绝无仅有的组件。 在乔布斯的哲学里,苹果始终是,也必须是一家能“全盘掌控”的公司,“对未来的消费类电子产品而言,软件都将是核心技术”。这样的苹果才不至于像戴尔、惠普或索尼那样,因为等待微软最新操作系统的发布而延迟推出硬件产品。这样的苹果不用看着微软干着急,而可以随意修改系统,还可以为iPhone和iPod制作特别的版本。 Google和苹果的日渐强大给我们的启发是,原来颠覆式创新既可以是技术上的创新,还可以是企业经营战略上的创新。 抛弃式创新 VS 拓展式创新
编 辑:徐亮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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