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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副总裁李刚:iPhone 4合法销售需“两证”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1月23日 01:15    通信世界网    
作 者:张翀

通信世界网(CWW)11月23日消息 中国联通高级副总裁李刚近日在接受通信世界网采访时透露,目前在国内合法销售的iPhone 4手机需要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工信部对于手机的入网许可证,而另外一个则是商务部发放的进口许可证,手机只有同时拥有这两个许可证才是可允许销售的合法手机。

李刚表示,首先,在我国任何正规渠道出售手机终端产品均需要工信部下发入网许可证,而iPhone 4手机是苹果公司自行申请得到的入网许可证;第二,国外产品进口到中国的每批产品均需要得到国家商务部发放的进口许可证,而每部iPhone 4手机在登记后,联通均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并且进口许可证与手机串口需要入网匹配登记方可出售。

此外,售出苹果的产品需要与苹果公司签署授权协议,除联通合约iPhone 4手机之外,苹果公司也可出售裸机。“iPhone 4手机的串号均已在网登记,每部手机在何时经过怎样渠道销售给什么用户均会有在网跟踪,如果用户使用该手机登陆3G网络,我们也会知道用户的使用情况,以便更好地提供服务。”

也就是说,就目前而言中国联通与苹果是唯一合作的公司在销售iPhone 4手机,中国联通以及其签约合作的渠道商进行销售的iPhone 4手机具有合法性,而苹果自行销售的iPhone 4裸机同样具有合法性,因为它是与联通签订协议中的一部分。

李刚表示,联通与苹果签订的合约包括联通定制的iPhone 4手机,同时也允许苹果进行一部分裸机销售,定价则有苹果公司自行制定,但裸机销售数量相比于定制机而言则较少,目前苹果大约售出1万台左右iPhone 4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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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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