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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倡议提高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
2009年5月19日 10:43    通信世界网    评论()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近日正式向彩电生产企业、液晶和等离子屏生产企业、相关配套企业发出《提高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推动家电下乡政策顺利实施倡议书》(下简称《倡议书》)的意见函,倡议整机企业对消费者实行整机质量保证期1年的服务承诺,对等离子显示屏、液晶显示屏、组件等延长至3年的服务承诺;等离子屏、液晶屏(含各种组件)生产商对整机企业实行有效期为3年的质量保证。

    随着平板电视在我国城乡加快普及,特别是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实施,有效地扩大了农村消费,提升了农民生活质量,增强了家电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下乡家电销量大幅增长,其中平板电视机今年3月份销售量达到31.1万台,在广大农村的社会拥有量正在迅速上升。但平板电视机市场竞争剧烈,产品更新换代快,还存在维修难度高,备件供应不及时,售后服务工作跟不上市场发展需要、售后服务投诉等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背景下,针对“三包”规定尚不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拟根据产品技术进步和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实际,推动相关企业提高平板电视产品售后服务标准。

    《倡议书》主要内容包括等离子屏、液晶屏(含各种组件)生产企业承诺对彩电整机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期延长为3年,向整机生产商提供产品维修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以及维修技术培训,确保在产品停产后3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或提供性能相似的替代品。同时,彩电整机企业对消费者也要明确承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整机1年保修、核心部件显示屏延长为3年的质量保证。《倡议书》还强调了上游显示屏生产企业与下游整机生产企业在产品售后服务上需进一步加强衔接,共同规范平板电视机上下游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行为。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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