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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2日 09:28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杜娟

    通信世界网(CWW)5月12日消息 为加强对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5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全文共分为十章43条,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职责与分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审批与备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政府采购方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财政部认可的其他采购方式。根据规定,工信部部财务司作为工信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的主管司局。《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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