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唐风
据国外媒体报道,高通周一宣布,加利福尼亚州南区美国地区法庭已经批准了该公司有关驳回博通提起的一桩诉讼的请求,内容是博通请求法庭宣判高通的专利权已经穷竭和不可实施。
美国地区法官威廉·海耶斯(WilliamHayes)判决称,博通未能证明高通的任何专利权确已穷竭,或有任何因专利权穷竭而引发的销售,不符合获得“确认赔偿请求”(DeclaratoryRelief)权利的资格。法庭还判决称,博通声称其所遭受的损害臆测性过强,无法支持其提起的诉讼。
博通于2008年提起上述诉讼,案件编号为08cv1829W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