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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再曝光3·15晚会维权个人信息安全
2009年3月16日 08:14    第一财经日报    评论()    
作 者:郭晋晖

    你听说过个人信息资料是以G为单位购买的吗?1G(相当于约5亿个汉字)包含网上银行账户、密码、身份证号这些重要信息的资料网上售价只需400元,而一旦这样的资料外泄,你的存款就等于变成了别人的。

    今年央视“3·15”晚会重点关注的是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从屡禁不绝的垃圾短信,到电话营销骗术,再到网上银行大额资金失窃,这些都与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直接相关。





    昨晚央视曝光了山东移动公司发送垃圾短信的情况,一提起发送广告短信,除了济南移动公司,山东省内其他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对这项业务表现出了非常大热情。

    为了能够提高短信发送速度,有些移动公司还采用了一种方式——小区短信。小区短信就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采用这种方式,每十分钟发1.5万条短信,而且针对性还很强,还可以对一些特殊地区和特殊用户进行特殊处理,比如市政府所在地不发,高层领导不发,从而规避风险。

    电话营销骗术之所以能够成功,也是因为电话推销员能够提供重要的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的资料,这些信息也是以一毛或是两毛的价格购买而来的。当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人暗中频繁交易,流转到这些所谓电话营销的公司当中,就由此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主要工具。

    个人信息泄露所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是网上银行信息泄露。2007年1月,福建泉州的蔡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一笔存款不翼而飞。2007年5月,江苏省无锡市温女士的信用卡被人分四次消费了2000元。紧接着,江西省一位姓陶的女士也向警方报案。

    在短短的一年之内,全国有21个省份都发生了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的情况,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开通了网上银行。后来据警方调查,这些人网上银行的资料被网络黑客盗窃,被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在网上出售——1G仅售400元。

    这种现象正在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在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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