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冯晓芳 张舵
5月24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4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中指出,“针对重组后新的市场架构,将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
根据这一原则,我国电信监管方面有望出台新的条例或办法。从全球电信业的政府监管来看,一般都是对不同公司,根据扶持新进入者,优化现存的强势公司,建立适度竞争和有效监管的原则,实施非对称管制。为了扶持竞争打破垄断,在中国联通成立之初,政府在其资费上,就实行过与中国移动不同的非对称管制政策。
在加强电信行业监管方面,通告中还指出,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将制定更加严格的行业监管政策,对变相阻碍、破坏互联互通、网间漫游的,给予企业经济处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鼓励移动通信运营商相互开放网间漫游业务,漫游结算等价格由政府制定。逐步扩大企业的自主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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