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滚动新闻 >> 正文
信息产业部主要职能与结构详解
2008年3月11日 20:20    信息产业部网站    评论()    

    (一)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二)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三)统筹规划国家公用通信网(包括本地与长途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军工部门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并进行行业管理。

    (四)组织制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负责通信网络设备入网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五)负责全国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通信网码号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公开竞争,保证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制订通信网之间互联互通办法和结算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制订通信与信息服务资费政策,确定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党政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通信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和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国家通信与信息安全。

    (九)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十)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扶植民族工业。

    (十一)研究制订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二)组织与指导主要邮政、电信企业的财务汇总、缴拨与清算;协调邮政、电信企业的经营关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邮政和电信普遍服务的补贴;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

    (十三)代表国家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签订政府间协定,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处理政府间相关事宜。

    (十四)研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通信与信息政策,处理有关事宜。

    (十五)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六)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邮政局。

    信息产业部机构设置:

    办公厅

    处理部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司局的工作关系,承办部重要会议;负责信息、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工作;负责部领导的秘书事务,负责部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定综合性政策及重大改革方案;组织起草信息产业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拟定通信对外开放政策;研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的通信与信息政策。处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事宜。

    综合规划司

    研究拟定振兴电子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基础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网、广播电视网和各种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公用网与专用网、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按规定管理国家预算内建设基金;指导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和对外合资、合作工作;组织编制通信与信息网络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对通信与信息网络建设市场实行宏观管理;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行业信息。

    科学技术司

    跟踪研究国际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协调制定公用电信网技术体制标准和网络编号规划;组织制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电子信息技术标准、计量和情报工作。

    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

    研究拟定企业改革方案,指导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企业管理,协调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发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与分析;预测年度主要发展指标;对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宏观管理;协调电子信息技术产品进口管理。

    电信管理局

    研究拟定电信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普遍服务,保护国家和用户利益;负责审批和发放通信与信息服务的经营许可证;负责服务质量监督;负责通信网码号资源的分配与管理;管理因特网域名、地址与国际协调;负责电信网络设备互联互通标准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专业通信网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通信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国家通信出入口局和因特网安全监控中心;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讯及其他重要通信;组织研究国家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并提出对策。

    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制定通信财务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主要邮政、电信企业的财务汇总、缴拨及企业间清算的规章制度;协调邮政、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按国家规定组织普遍服务补贴和对邮政的补贴;制定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资费政策和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制定网间通信费用结算标准;对电信资费进行监管;管理国家预算内资金。

    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研究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特种电子装备局

    负责特种电子装备的行业管理。

    信息化推进司

    研究制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协助业主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研究制定有关信息资源的发展政策与措施,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制定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指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根据授权参加有关国际无线电会议,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1]  [2]  编 辑:赵宇
关键字搜索:信息产业部  
  [ 发 表 评 论 ]     用户昵称:   会员注册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