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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将并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2008年3月11日 17:05    新华社    评论()    
作 者:新华社记者孙承斌、张宗堂、邹声文

    药监局划归卫生部 设工业信息化 交通运输 住房建设等5部门

    不再保留交通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等

    新时期以来的第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拉开帷幕。根据11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3时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专家普遍认为,国务院这轮机构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体现了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

    1982年以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已进行过5次。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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