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滚动新闻 >> 正文
厦门机顶盒:一场过河拆桥的商业欺诈
2008年12月31日 09:52    新华网    评论()    

    广电总局坚持数字电视转换的公益性精神,如何被厦门广电演变成一场群众眼中“过河拆桥的商业欺诈行为”

    “终于有人关注这事了”,虽然通话时已近凌晨,电话那端的陈夏海依旧掩饰不住兴奋。61岁的他虽然一直热衷于在厦门当地论坛里发帖推进“机顶盒事件”,但一年来未曾得到温暖的答复。

    在价值亿元的厦门机顶盒利益链条上,陈夏海们的呼声随着冬夜日益寒冷而愈发沉寂。

    厦门广电免费承诺的异变

    厦门的“机顶盒事件”,源于国家的数字化政策在执行中闪烁变化的地方政策。

    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转化是中国《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下文简称“厦门广电”)2005年4月向广电总局上报的方案,厦门有线电视数字转换工作自2005年底开始,到2007年底结束。

    为促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厦门广电在转换初向用户承诺“免费配置首台机顶盒”,当时,厦门广电网络市场部经理黄青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线电视这个行业从一开始就是社会公益性行业。”在厦门广电2007年1月发布的公告中,也清晰地写明“厦门有线数字电视目前提供普及型(标清)、标准型(标清)、高清型、互动电视(标清)四种机顶盒任您选择,我们将为正常缴费的合法用户每主机免费配置一台标准型(标清)机顶盒,您也可以选择以补差价的方式换领其他机顶盒。”

    数字信号转换工作启动后,厦门广电向每家每户送达通知信函,同时在居民楼、社区街道内张贴“免费申领(不是购置)机顶盒”的通知。针对2005年10月1日前向福建省网络公司购买机顶盒的用户,厦门广电免费为其置更换为新机顶盒。鉴于一套机顶盒只适配一台电视,若市民家里有多台电视的话,需自费购买价值980元的新机顶盒。

    然而,接下来的两年间,由于用户反映机顶盒价格过高的声音不断,厦门广电随后将机顶盒价格降到2007年初的650元,再到2008年底的345元。此外,厦门广电曾于2007年初联合厦华电子,开发了只有基本信号接收功能的普及型机顶盒,售价不到500元。

    原本看来十分顺利的机顶盒安装工作,却在启动两年后风云突变。

    2007年12月,厦门广电在厦门多家报纸上刊登《关于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有线数字电视资费标准的通知》,通知用户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缴纳机顶盒费用,即每台机顶盒收费345元(按照每月6.5元收取,收满380元为止。如一次性付款则345元),智能卡每张55元,并将此费用与有线电视收视费捆绑收取,直接从用户的账户中扣除。

    厦门广电负责人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收费“依照福建省物价局于2007年4月发布的《关于制定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而机顶盒推广则从2005年底开始,所谓免费配置“只是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如今是在执行省物价局有线电视资费标准”。

    通知还强调,如果用户退还机顶盒则需缴纳折旧费,这意味着用户不管是否继续使用都没有其他选择,都需向厦门广电缴纳机顶盒费用。

    等待

    一纸公告顿时引发厦门有线电视用户的不满,中学退休教师陈夏海就是其中之一。在他看来,厦门广电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商业契约,“厦门广电先承诺免费配置,以此赢得民众支持,待工作完成后再强行收费,属于过河拆桥的商业欺诈行为。”

    另一用户、厦门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万辉则对本刊记者说:“福建省物价局的文件只提供指导性意见,而不是强制性意见。既然厦门广电当初承诺免费赠送机顶盒,就没有理由再来收费。”此外也有用户强调,按照厦门广电当初的公告,“换领其他机顶盒需补差价”这一行为,就意味着厦门广电已承担免费提供普及型机顶盒的义务。但厦门广电玩了一把“文字游戏”——免费配置不等于免费送机顶盒,“这样的逻辑加上捆绑性收费的手段无异于一场明目张胆的掠夺。”

    感觉受骗的部分用户决定诉诸法律,10余名有线电视用户于2008年初上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厦门广电,要求:“退回已收取的机顶盒费用,修改《收费通知》的相关条文,在厦门主要媒体及网络上公开道歉。”但思明区人民法院以“厦门广电和有线电视用户间的协议中有仲裁条款”为由拒绝受理,将皮球踢给仲裁部门。

    和厦门广电间的诉争势必牵涉到费用,单凭陈夏海等30多个热心用户还不足以支撑起这么大事件的顺利开展,陈夏海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按厦门市仲裁条例,仲裁费起点在每宗1350元以上,加上标的(即机顶盒价格)金额,每家用户需要出1000多元的仲裁费,这远大于几百块钱的机顶盒费用,所以我们一直没递交仲裁申请书。再者我们也相信这样惹民愤的公益性事件,政府会出面解决的,归根结底还是要相信政府嘛。”

    陈夏海等人一方面向福建省部分人大代表反映此事,一边把草拟的仲裁申请书发在网上,征求其他用户意见的同时,也号召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尽可能地让政府知道我们的想法”。

    行政流程进展之慢,超出了市民们的想象。

    2008年初,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意见信转发给厦门市广电局来处理,厦门广电表示愿意就此听取市民的意见,进行沟通协商。12月13日,广电总局将厦门市民的投诉信批转下来后,厦门市广电局才召开座谈会,当本刊记者随后询问与会的广电局人员此事的进展时,他表示“我们会按照程序来处理的”。与此同时,厦门市委宣传部开始关注此事,但本刊记者致电市委宣传部询问厦门市委的处理意见时,该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事情正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尚未有结果。

    给你们少了几十块钱呢

    面对巨大的民众反对声,厦门广电于2008年7月,发布《关于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有线数字电视资费标准的补充通知》,宣布“对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统一配置机顶盒及智能卡的数字电视居民用户,免收自配置之日的次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应分摊的所配置的机顶盒费用。同时免收智能卡费用。”但据本刊记者了解,厦门市大多数用户是在2007年下半年才配置机顶盒,因此这一措施实际上仅为用户免除了一二十元的机顶盒费和55元智能卡费,厦门广电仍在收取300多元的机顶盒费。当本刊记者以用户身份致电厦门广电集团行政办公室,询问这笔费用怎么解决时,值班人员反问“不是已经解决了吗,给你们少了几十块钱呢”后,立即将电话挂断。

    资料显示,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和其他四家公司一道以净资产出资,于2008年10月联合成立由厦门广电控股的厦门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厦门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业务。厦门广电信息网公布的资料显示,厦门目前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30多万户,这就意味着30多万用户每家至少要缴纳300多元的机顶盒费,仅此所达成的收费高达亿元之巨。

    厦门广电的这种“文字游戏”至今依旧持续,模糊策略在厦门广电信息网上依旧可见——“看英超、意甲就在电子体育频道!抢先订购就送机顶盒一台。”陈夏海说,这种故意回避明确商业责权的不完善宣传策略,将衍生出更多的“机顶盒事件”。

    政府文件成为文字游戏

    在陈夏海们看来,厦门广电最核心的手段是“捏造政府定价谎言”以完成“商业欺诈”。

    就“捏造政府定价谎言”而言,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对本刊记者表示:“免费配置机顶盒是广电总局对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基本主张,但这需考虑几个条件。在增加服务的前提下,运营商对用户送机顶盒,此外贫困户和五保户还享受机顶盒费用及有线收视基本维护费减免的政策。在运营商不足以平衡这笔支出时,可以通过提高有线电视基本维护费的办法来弥补,但这也要通过价格听证由物价部门决定。”他表示机顶盒的成本,原则上是通过政府在数字转换时的财政投入、提高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来弥补,等于说由政府、运营商、用户三者来一道埋单。

[1]  [2]  编 辑:周桂军
关键字搜索:厦门广电  广电总局坚  公益性  数字电视  机顶盒  
[ 本站暂时关闭评论 ]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