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上海证券报记者商文
国务院批准2008年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定支出总额为547.8亿元
记者昨日从国资委了解到,国务院日前批准了2008年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定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547.8亿元。与此同时,国资委昨日还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央企应严控风险投资规模,建立健全委托理财、股票投资、金融及衍生工具等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央企灾后重建预算196.3亿
据了解,这547.8亿元中,用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点中央企业新设出资和补充国有资本的预算支出270亿元,约占49%;用于支持特大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的央企灾后恢复重建的预算支出196.3亿元,约占36%;用于推进央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预算支出81.5亿元,约占15%。
据悉,这547.8亿对于引导中央企业抵御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帮助中央企业渡过难关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介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独立于政府公共预算的专门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资金。
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立。
国资委表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刚刚起步,国资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度,引导和监督中央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预算资金。
应认真清理境外各种投资
昨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央企应严控风险投资规模。
通知强调,央企应当对境外各种投资进行认真清理,将所有境外投资纳入集团统一核算范围,不得存在账外企业或账外资产。要对境外机构重大投融资、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往来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进行评估。
通知强调,各央企在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中,应针对当前面临的经营环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财务风险识别与评估,完善财务风险管控措施。
对于出现大额浮亏的高风险业务,通知要求央企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在财务决算中真实准确反映风险业务的盈亏情况。央企应对各类股权性和债权性投资逐一进行清理,认真核实各类投资项目的投资性质、投资成本、管理层持有意图及经营管理状况,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正确选择核算方法,认真进行减值测试,合理确定计量参数,真实反映投资价值,准确核算投资收益。
对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要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确保同股同权同利;对控制力不足、管理不到位的投资,要切实履行股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与控制,防止和减少投资损失;对低效、无效投资,要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积极进行资源整合,提高投资回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