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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变法”:10亿元赔偿背后
2007年11月22日 07:48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三联生活周刊 王鸿谅

    华为在员工中一直在不停灌输各种概念:“活下去是硬道理”、“为了市场销售增长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可耻的”、“企业就是要发展一批狼。狼有三大特性: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的意识”、“胜者举杯相庆,败者拼死相救”、“狭路相逢勇者胜”等等。随手翻阅华为领导的内部讲话和宣传材料,俨然重新回到战争年代。

    华为的企业文化,在闭合式结构中强化竞争,首要考虑的就是如何保持员工的持续创造力。近两年,任正非不止一次在《致新员工书》、《天道酬勤》、《华为的核心价值观》等文中提到华为一贯强调的“危机意识”。任正非近期也在公开讲话中提到,华为的文化就是“以奋斗为本的”文化。“企业必须在遵从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思考如何使自己的内部机制具有竞争力和活力,否则它就会在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落后,甚至死掉。只有企业活下去,员工的长远利益才能保障。企业活下去,才能为国家缴纳更多的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华为要努力活着,成为国家的财富,而不是包袱。”

    回头看这次华为集体辞职所涉及的群体,全部是1999年之前入职的老员工,媒体推算出来的范围是7000人左右,华为方面后来又将数字缩减到5000人左右。这部分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为以下两种情况:自愿归隐的“功臣”——工作年限都较长,早年为公司开疆拓土,也拥有公司较为丰厚的公司虚拟受限股。早年功臣,在华为内部长期实行的“干部能上能下”的调整中,已经从核心岗位调任普通职位的老员工,同样拥有数量可观的公司虚拟受限股,在平衡各方面收益后做出离职决定。华为还对年纪在45岁以上申请退休及因患重大疾病而申请退休的员工也做出了保留公司股票的决定。

    程东升认为,华为此次集体辞职是“企业自主商业逻辑下的决策”,他分析,除了应对“新劳动法”的简单猜测外,“华为也有可能是利用这个机会为上市做准备”。说到上市,华为复杂的股权状况一直被认为是个症结。华为早年创业实行“全员持股”计划,所有员工按照一定比例,都可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股票,华为员工每年从公司享受的固定分红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后一度达到每股0.7元,也就是70%。尽管从2001年开始,华为改变了过去以“1元1股”计价方式,开始实行期权改革,员工获得股票的资质受到较为严格限制,老员工的股票也逐渐转化为虚拟受限股,即以后员工从期权中获得收益的大头不再是分红,而是期股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的增值部分,期权的行使期限为4至10年。内部持股遍及包括各子公司在内的整个华为公司,虽然员工各自的股权是核心机密,程东升在调查中还是了解了部分数据,“1997年一般的员工就能入5万股,中层能入10万股,持有200万股的中层2002年前后至少达到1000人”,高层持股数量显然更加庞大。如果要上市,“清理股权的成本显然极其昂贵”。

    只是这次华为公司单方面的举措究竟会取得怎样的成效,目前看起来还有悬疑,《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初稿已经出来,正在征求意见中,而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法的司法解释也将于近期出台。而在国外的实践中,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内重新签约的,都被视为“连续”。因此难免也有人就事论事地评价,华为的“这种做法有些冒险”。

[1]  [2]  [3]  [4]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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