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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创新能力为转售方案的近期目标
http://www.cww.net.cn   2013年6月17日 15:20    

经过4个多月的意见征集,2013年5月17日,在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背景下,工信部正式确定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决定将在移动通信领域率先进行民间资本进场试点,标志着虚拟移动运营商逐步从方案讨论走向落实推广。

年市场规模可达250亿元

虚拟移动运营商(MVNO)可以部分或全部租借移动网络运营商(MNO)的网络,与MNO相比,MVNO最大的优势就是固定成本占比小,其主要成本为通信结算成本以及客户获取成本。据Coleago咨询所提供的数据,一般通信结算成本占到MVNO运营成本的60%~70%。而从投资到盈利,通常需4~6年时间。

全球各大市场上MVNO的市场份额不近相同。Nereo统计数据显示,在MVNO最为发达的西欧、北美,在第一个十年发展期,其市场份额达7%~15%,而日本、新加坡等亚太市场,多数在5%以内。考虑到与传统运营商用户ARPU值的差异,Telegeography预计,3%~4%的市场份额将是MVNO最初十年发展期较为稳定的基准线。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2012年全国移动通信业务收入达7933.8亿元,同比增长10.6%。由于市场已近乎饱和,即便未来5年CARG能保持在10%的水平,到2017年移动通信市场规模可达1.28万亿。按2%市场份额的乐观估计,届时MVNO的市场规模至多约合250亿元人民币。

政策监管需细化

如果250亿元的市场由十几家企业瓜分,对于大部分年收入几十亿的大中型民企而言,吸引力非常有限。而近日定稿的试点方案似乎也印证了这种情况。意见征集稿发布4个月以来,仅就中资民营企业标准以及号段分配作了更为详细的说明,而业内普遍关注的网络容量供应、网间结算费用、企业资本规模等均未加以细化。这显示出,目前政府仍是在投石问路,或者企业参与意愿一般。

政府需要明确此次开放市场准入的目标,在这个不甚大的市场空间中,也许采取开放式的态度较为可行。而将管制目标立足于提升整个通信业的服务水平和创新融合能力,虽不如破除垄断那么宏大,但却更为现实和平衡。基于这个态度,笔者认为在接下来的合作洽谈中政府或应介入如下两方面。

第一,互联互通上是否允许差别结算。由于通信结算成本将占到MVNO企业成本的60%~70%,因此能否给予MVNO优惠的结算价,将对MVNO的利润率和之后的发展策略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第二,是否完全开放携号转网。如一家MVNO同时与多家MNO签定转售协议,是否就意味着其内部已开放携号转网?将卡号资源的管理归于第三方,有利于MVNO集中力量提升品牌纯度,通过优化套餐,区隔更显性的用户细分市场,增强产品对新用户的吸引力。

与此同时,基础运营商也已意识到在互联网时代,被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型通信手段渗透和冲击的命运不可避免。中国移动总裁李跃在内部讲话中曾表示:“如果有一天放开竞争,我们将面临巨大的效益和客户流失,整个竞争形势就会发生巨大变化”。虽然一般来说,MVNO主要都是跟弱势运营商合作,意图拓展市场份额。但是中国移动情况有点特殊,可能成为面对MVNO最为开放的运营商。

这主要是因为:第一,TD网络利用率一直不高,基本处于轻载状态(15%左右);第二,中国移动这几年的EBITDA Margin面临逐年下降的压力;第三,在不小的范围内,移动固网的最后一公里接入问题比较突出,面对两个全业务竞争对手,借助MVNO的介入扩大有线接入,也许是中国移动一种不错的补充。

相对而言,经过连续5年的市场拓展,2012年度中国联通3G业务在用户规模增长以及终端补贴降低的情况下开始盈利。在2013年工作会议上,中国联通表示将以总量控制和效益优先为原则,对比2012年的“加快3G网络深度和广度覆盖,推进3G精品网络建设”的要求,将不再以提升网络规模为主要目标。EBITDA的逐年改善以及较高的3G网络负载(33.0%),预计中国联通对于与MVNO的合作意愿会低于中国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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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中国移动浙江杭州分公司 | 钱琼编 辑:于光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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