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在2013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当中的核心是对内置应用的管理,并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但是,这一纸通知真的有用吗?
1. 没有执行细则的通知,如同一纸空文
先来看一下,工信部通知的核心内容,提到了有五个方面的应用不能被内置,即: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其实,核心是第一条和第二条,后面三条已经属于雷区地带了,一般没人敢触碰的。但在《通知》当中,仅仅是说不得内置以上五种应用,但却没有半句提及,如果真的内置了,会给予怎样的处罚?又由谁来负责对市场进行监督?
在没有落实由谁来监管,没有落实处罚措施的时候,这样的通知,更像是站在道德的角度对终端厂商提出要求,落地难度相当大。
2. 绕开通知惟一的杀手锏并非难事
本通知当中,可能惟一的杀手锏就是“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当在申请材料中提供操作系统版本、预置应用软件基本配置信息”,也就是说,在入网检测的时候,如果预装应用软件被认为是不合格的,就可以不发入网许可。
但是,这一杀手锏真的有杀伤力吗?如果我是终端企业,我可能不会详细写明预置应用全部的信息,甚至可以利用另一条“获得进网许可的移动智能终端新增预置应用软件,或者操作系统升级发生的变化涉及进网检测中终端基本安全要求项目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备”的规范,先拿到入网许可证,再往里面装应用,反正只是需要“报备”而已,又不是需要再次被审批。
3. 用户的诉求其实并未得到满足
用户希望拿到手的终端应该是纯净的,基本不包含任何应用或者已经安装的应用也是能被删除的。但是在本《通知》,并未涉及到这两点。也就是说最守法的终端厂商,可以继续内置应用,只是在需要调用个人信息,需要消耗流量的时候,提示用户的占有相当的比例,用户是会点“确定”按钮的,所有的“不许”,由于用户的许可,而变得“可以”。
4. 绝大多数用户既不了解《通知》,也不了解技术
如果指望用户来对厂商进行监督,更是天方夜谭。相信在国内有90%以上的用户,是不会知道工信部下发了这个通知的,而有95%的用户是对技术细节知之甚少的。即便他们知道,也发觉了有应用在侵犯隐私,在偷偷跑流量,他们也不知道是自己安装的应用还是预置应用所为。
5. 游离在监管之外的企业不在少数
政府的政策,对于生活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经营的企业而言,是有效的,但是对于之外的企业而言,就未必有效。
具体而言,对于华为、联想等大型终端企业而言,他们会认真执行相应的政策;对于中小合法企业,可能就会阴奉阳违地执行;对于山寨厂商,工信部的《通知》就不是通知了。至于对终端进行二次加工的水货厂商,更会在终端中安装大量的内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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