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角力IPTV,OTT势头强劲 电信运营商需未雨绸缪
http://www.cww.net.cn 2012年3月27日 11:07
智能电视则是从终端智能化以及“云端-终端”的商业模式来定义的,其与IPTV、互联网电视的最大区别是,它是一个开放的操作系统级的平台,能够以聚合的商业模式汇聚包括视频在内的各种应用。 简而言之,IPTV是TV的升级,互联网电视是互联网的电视化,智能电视则是后PC时代的标志性终端产品之一。 陶勤珠: 目前智能电视的定义很多,但智能电视更多的是设备的概念,可能具有某种智能系统,在信号的收发方面支持多渠道,比如可以从网络、AV设备、PC等多种渠道获得节目内容。而IPTV和OTT TV更多基于业务的概念,两者收看电视的接入方式相同,都是宽带接入,但两者播出内容有所不同,OTT TV的内容就目前而言,主要是互联网视频内容,不排除后期包含IPTV的内容。 谈到IPTV与OTT TV这两个业务的发展及彼此的影响,首先要分析电视和PC视频内容的受众差异。电视的受众是一个群体——家庭,电视通常是作为整个家庭在客厅相聚的一种背景,用户可能很少主动参与内容编排;而PC的受众是个人,通常是个人用户主动编排自己想看的内容。所以对于IPTV和OTT,其目前差异点就在内容,前者的内容与有线电视相近,适合家庭;后者内容来自视频网站,适合个人。 就现阶段而言,由于OTT相对IPTV是一种新潮流,可能会对IPTV用户市场有一定冲击,但由于其内容来自视频网站,主要针对个人受众,因此就未来长期发展趋势看,考虑电视的受众大多是家庭,OTT不会完全替代IPTV,而是达到某种稳定比例,除非OTT的内容可以包含IPTV。 李易: IPTV是具有行业属性的电视媒体服务。互联网电视及智能电视按传统的理解属于家电互联网化范畴,互联网电视可以说是智能电视的初级阶段,可以统一在智能电视的大范畴下。但现阶段出现了一些新变化,IPTV与智能电视在做一些面向业务的终端融合,突出表现是中国电信通过与深圳速影科技的合作,发布安卓系统IPTV中间件(可以理解为应用接入层的接口规范)的方式,可以使普通智能电视终端也具备IPTV机顶盒的功能。 另由于服务的网络属性不一样,智能电视终端是基于互联网公网的服务,而IPTV是基于电信VPN专网的服务,二者在用户体验上各有优劣,智能电视终端有着丰富多样的业务,而IPTV有着高带宽的QoS保证。二者如能有机的结合,将是一个运营商、终商厂家、应用提供商、用户多赢的局面。故这并非是冲击,而是影响,由原来市场无序发展下的敌对情绪,到共同开拓多方共赢局面的开端。 《通信世界周刊》: 业内曾一度传出IPTV业务将被取代的声音,对于“替代”一说您是如何看待的? 包冉: 不同意这种看法。新的电视形态,无论传输形态还是内容、应用的封装形态,都会在并存中得到发展。例如,古老的广播技术依然在全球有很强的生命力。 李易: 我不认为会替代,而是会深入发展,以更加贴合最终用户需求的维度进行改变。当然这条路不好走,但对于运营商,视讯行业及技术发展给新模式创造了机会,作为运营商应当承担起给全行业搭建一个统一开放平台的责任,让全产业链共赢发展。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倪兰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文章评论【查看评论()】
|
企业黄页 会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