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续合元
1.4网络技术
电信网和互联网是两张现存的网络,由于最初设计理念上的差异,导致两个网络在运营、商业模式、服务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差异。图1所示为电信网和互联网现有网络架构模型。
虽然互联网和电信网可以提供类似的业务,例如话音、多媒体等,但是由于最初两张网在设计理念上的差异,导致了两张网在很多方面(如服务质量、安全等)的差异。
(1)业务控制程度
互联网中,用户要参与应用的创新和业务的提供,那么对网络运营商而言很难预测其提供的业务,因此也就很难管理其提供的业务,最可能的方式就是管理其接入的网络业务,而骨干网运营商作为管道提供商,为接入服务商提供互联服务;接入服务商直接为用户提供接入服务;内容提供商与用户位置对等,用户可以提供服务或者使用网络上的服务。提供业务的机制和商业模式不同,电信网的业务提供是在网络控制下,实现安全、保证服务质量的服务,因此可以实现针对业务的计费;而互联网的业务是由用户的终端实现,网络只作为一个管道实现端到端的“尽力而为”的传送,当然用户也只是付出相应的接入费,相应的内容服务费由内容提供商收取。
电信网由于业务由运营商提供,所以运营商和网络设备要对用户所使用的业务进行管理和控制。
(2)服务质量
由于电信网和互联网提供网络不同层次的业务,电信网提供业务/应用层的业务,互联网提供网络层的业务,所以其提供服务质量的机制也可能就不同。
电信网提供业务和应用层的业务,所以电信网可以感知业务种类,然后根据网络的资源基于该业务的会话或其他机制(非会话业务)为用户预留资源,所以可以保证用户端到端的服务质量(当然也可以采用粗放式的管理方式保证服务质量);互联网提供网络层的业务,它只需保证接入用户的接入资源,而对于这么一个高度开放和国际化网络,互联网很难保证用户端到端的网络服务质量,另外对于业务层的服务质量也不是网络运营商的职责。
电信网和互联网应该是人们不同需求的两种网络的表现,就像衣服的消费,有些人对名牌有要求,服务质量高,付费相应的也高,而普通人只需要普通的衣服,付费就便宜,所以互联网和电信网也是网络服务多样性的表现。目前互联网除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外,还有其非常优势的方面,服务便宜和业务提供灵活,这也是互联网迅速发展为人们接受的原因,如果互联网增加了电信网的特征,那么它也就不是互联网了。所以只要人们有需求,互联网就会保持其固有的一些特点继续发展而存在。
(3)安全
电信网提供业务和应用层的业务,电信网要感知用户业务,因此网络在提供业务时自然就要实现用户业务的安全性,不属于业务网提供的业务和不安全的信息流,网络自然就要拒绝;互联网提供网络层的业务,它并不感知业务层的业务,网络很难知道业务和应用层的信息,因此从国家安全和管制的需求考虑,需要提供网络监控机制监控网络。
2 电信网与互联网的发展
2.1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营模式分析
探讨电信网与互联网的网络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电信网与互联网背后的运营主体的运营方式。对于传统电信运营商,过去它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用户数的增加,一旦用户数发展到一定程度达到饱和之后,收入增长需要考虑增加新的业务,通过增长每用户平均收益(ARPU)值来达到收入的增长。但是目前新的业务和信息都来自于互联网,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网络,人们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源都可以从互联网得到,人类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而互联网本身又是一个免费使用的网络,人们都喜欢使用互联网。
目前电信网和电信运营商普遍面临的问题是移动的替代作用,固话经营已从“增量不增收”进入到更严重的“减量减收”的发展困境。中国电信2006年财务报告显示,中国电信主营的固网语音业务出现了历史上首次负增长,2006年包括初装费收入,净利为271.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中国网通固话用户数则出现了历史上首次负增长,净利润129.6亿元,负增长6.7%。
但是传统的固网运营商语音收入比例还是占全年收入的70%,互联网业务占全部收入也就是10%左右,其中这10%的收入将近90%来自于宽带接入的收入;对于移动运营商,大概有80%的收入来自于语音和短信,其他的业务占了20%。虽然语音业务占运营商的收入比例在逐年下降,但是也可以看出语音业务还是电信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
如果广义地把未来的运营商理解为两类,管道运营和内容/服务的运营。实际上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就是网络运营商(管道运营商),可能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语言业务不是管道业务。但是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它和内容业务还是有区别的。传统电信网的语音业务确实不是一般的管道业务,它除了提供一个语音的通道之外,网络还要提供编解码、服务质量、管制等一些特殊需求,但是未来的网络或下一代网络,终端的能力越来越强,原先网络实现的一些功能都要转移到终端,这时候网络运营商提供的语音业务就是一种管道业务,例如互联网提供的语音业务。对于互联网的业务提供者,实际就是内容/服务的运营商。有人认为如果把电信运营商定位为管道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相矛盾,电信运营商只是靠卖流量难以充分发展。
电信运营商的特点是规模经营、靠用户数的增长而发展,网络的特点是全程全网。内容和服务运营的特点是规模小、行业特点强、变化快,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电信运营商当然也可以经营一些内容或服务方面的一些业务,但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就会发现一个庞大的运营公司很难适应行业特点明显、变化快的内容和服务业,就像一个大的船舶公司在同时经营一个小服装店,目标和方向的不同导致两个公司自然地会发生分离。
事实上,电信运营商运营网络并不是没有机会,只是现在的运营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话音用户已经接近饱和,再加上语音用户ARPU值的下降,语音业务的收入呈下降趋势已经不可阻挡。随着互联网的持续快速发展,网上新业务层出不穷,特别是维客、网摘、播客、博客、视频搜索、移动Web2.0的出现,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信息、知识的海洋,人们越来越倚重于它。但是互联网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互联网的安全性、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提供商(SP/CP)的运营模式。目前SP/CP主要采用后向收费的方式进行运营,但是每个公司每年的广告投入是一定的,即使采用一些“精准打击”的方式,广告“这个蛋糕”也不会无休止得大。目前互联网业除了少数巨头之外,大部分公司也面临着发展问题。电信业和互联网业如何携起手来,创建一个能够协调发展的行业环境,值得每个业界人士深思。
目前的一个问题是电信运营商控制着网络资源和用户资源,但是运营商给用户提供了一个“尽力而为”通道,所有的互联网用户都挤在这个通道中,电信运营商没有充分利用这些网络资源;互联网中有丰富的信息资源,但是互联网的业务提供者只能采取后向收费的经营方式勉强运营,因为它不能承诺对用户的服务质量;对于用户而言也只能享受这种“尽力而为”的服务方式,这种方式限制了一些用户在特定情况下一些优质的服务的需求,也限制了电信运营商进行“精细化”运营或“流量”运营以及SP进行前向收费的运营方式。例如,电视有时候不转播NBA的节目,互联网直播NBA的比赛,因此有些用户希望付费也看到一些保证服务质量的NBA节目。这种短期内对用户“内容免费”的方式,从长远看伤害SP进行业务创新和CP内容创新的积极性,阻碍互联网业务的发展,最终还是会造成对用户服务质量的下降;同样互联网中包月式的运营模式对所有的网络用户也不公平,即不管一个月使用多少流量付费都一样,这会刺激用户去恶意消耗网络的带宽,造成网络服务质量的下降。
因此在保持现有网络运营商和互联网的运营模式下,探索另外一种模式,即用户接入网络运营商的一个付费接入通道请求某种服务。这种服务或内容来自互联网的SP/CP,SP/CP和网络运营者协商后给用户提供一条从SP到用户的保证服务质量的通道。同样SP也给用户足够的服务资源向用户提供服务,当然用户需要付费给前台运营的网络运营商。网络运营商虽然不提供这种业务或内容,但是需要感知这种业务或内容,以便与服务提供商进行最后的业务分成,也需要得到这种信息为用户的服务提供相应的网络资源。这种服务和运营方式给互联网的服务提供者提供了前向收费的运营方式,给网络运营者也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对用户是一种付费但是保证服务质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