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支持中小微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充分运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中小微互联网企业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创新发展,支持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创新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扶持作用,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在信用担保、融资上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消除阻碍和影响利用移动互联网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性限制。积极扶持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业务,打造移动互联网协同创新平台和新型孵化器,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拓展境内民间资本和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龙头带动作用,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积极支持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遏制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竞争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1.推进信息服务惠及全民。依托移动互联网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优先推进民生保障服务领域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移动互联网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重点推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交通、旅游、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养老、公安、司法等便民服务,依托移动互联网广泛覆盖和精准定位等优势加快向街道、社区、农村等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各级党政机关积极运用移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
12.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网络全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推出优惠资费套餐,探索推出“人、机、卡、号”绑定业务,精准减免贫困户网络通信资费。以远程医疗服务、在线教育培训等为重点,大力推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为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乡村旅游、生产指导、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依托网络公益扶贫联盟等各方力量,推动网信企业与贫困地区结对帮扶,组织知名电商平台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积极开发适合民族边远地区特点和需求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在深入开展项目论证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作用,大力推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教育、医疗、公共文化服务等民生保障项目落地和可持续实施。
13.繁荣发展网络文化。把握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网上传播等内容建设工程,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大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移动端建设推广力度,积极扶持各类正能量账号和应用。加强新闻媒体移动端建设,构建导向正确、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等领域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移动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布局移动互联网阵地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四、防范移动互联网安全风险
14.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和动态、综合防护理念,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全方位、全天候感知移动互联网安全态势,不断强化移动互联网基础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和标准应用。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大数据安全等网络安全标准,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检查,摸清家底、认清风险、找出漏洞、督促整改,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
15.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完善移动互联网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地理位置、联系方式、通信内容、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行为,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督促移动互联网企业切实履行用户服务协议和相关承诺,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便捷、实用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利用“伪基站”、非法网站、恶意软件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秩序。
16.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坚决打击利用移动互联网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造谣诽谤、电信网络诈骗、攻击窃密、盗版侵权、非法售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理赌博、传销、非法集资、淫秽色情、涉枪涉爆等违法违规信息。
17.增强网络管理能力。强化网络基础资源管理,规范基础电信服务,落实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域名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研究应对和安全评估。完善信息服务管理,规范传播行为,维护移动互联网良好传播秩序。
五、深化移动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
18.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促进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跨境移动电子商务。在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交流合作。支持移动互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服务海外推广力度,构建完善跨境产业链体系,不断拓展海外发展空间。
19.参与全球移动互联网治理。全面参与全球移动互联网治理相关组织、机制和活动,加强各类双边、多边对话合作。深入参与、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领域规则和标准制定。充分发挥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作用,大力宣介中国治网主张。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联合打击移动互联网违法犯罪行动。
20.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利用各类社交平台,有效运用各种传播渠道,采用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表述,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形象。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传播媒体,创新开展多语种、跨平台互动传播,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国际传播影响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21.完善管理体制。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央网信办要进一步强化移动互联网管理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研究处理各地区各部门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重大事项和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效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军队要根据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加强对移动互联网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支持和促进移动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地方网信部门承担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管理体系,加大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力度。
22.扩大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移动互联网治理,加快移动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支持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移动互联网用户文明上网,积极参与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健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评议制度,完善行业管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联动机制。
23.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网信战线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注重培养、选拔、任用熟悉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坚持先行先试,创新人才引进、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将各方面优秀人才凝聚到网信事业中来。着力打造高端智库群,为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采取特殊政策,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
24.强化法治保障。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全面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等基础性立法,制定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完善司法解释和政策解读,推动现有法律法规延伸适用于移动互联网管理。建立健全网络数据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管理制度。完善移动互联网管理多部门执法协调机制,加快执法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提高对网络违法犯罪识别、取证、联动查处打击等能力。加强网络普法,强化网民法治观念,提升全民网络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