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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联通承认价格管理不到位 宽带发展需护航
http://www.cww.net.cn   2011年12月5日 09:02    通信信息报    

在经历了近一个月的挣扎之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12月2日发表了声明,并向发改委递交中止调查的申请,承诺整改宽带接入价格等问题。发改委对电信、联通涉嫌宽带垄断的调查被炒得沸沸扬扬,其中的曲折更是扑朔迷离,但是在这背后,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通信业从体制到市场、竞争发展,都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国内《电信法》从1980年提案至今历经31年依然难产。通信业具备特别的行业垄断机制和复杂的竞争体系,《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处理面临两难,而《电信法》又难产多年,这次反垄断调查牵扯出通信业宽带发展的诸多问题该如何梳理?本报记者采访了工信部专家委员会顾问、上海邮电经济研究会首席顾问高仰止。

通信业“多头监管”窘境依然

近一段时间,发改委对电信联通宽带反垄断调查闹得沸沸扬扬,事情未有定论,但是事件背后却引发了我们对电信监管的很多思考。

高仰止认为,尽管经历了四次改革重组,但是国内电信业“多头监管”的窘境依然存在。电信行业的主管单位是工信部,但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则需要对国资委负责,发改委负责投资、产业和技术经营管制决策。这样的体制下,一旦监管部门发生分歧,对行业的影响可想而知。

通信业已经进行了四次改革重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但是过去存在的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高仰止认为,就拿此次“风波”来说,我们过去的改革重组实际上只是在形式上把一家变成几家,但是变来变去,都是在垄断机构上进行调整,并没有真正的从体制,从市场竞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后续还需要更多的跟进补充。

过去的改革重组有两种方式,一是增量改革。比如在宽带领域,允许国内的其他网络、民间投资,增加竞争者。但是因为通信行业本身的自然垄断特性,增量改革只会引发更多的问题。另一种则是存量改革,然而,美国AT&T早期的模式在中国并不适用。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看来,目前电信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电信管理条例”而没有《电信法》,从这一点来说,电信业的监管体制是很薄弱的。在《电信法》难产多年的背景下,业内的专家学者也大多倾向于通信业需要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

运营商宽带遭遇“成长烦恼”

宽带作为社会信息化的根基、行业发展的驱动力,同时也成为了电信运营商转型的龙头,宽带的发展需要更多人的关心和鼓励。然而,从目前国内市场对宽带的态度看来,盲目谩骂压过了理性分析,运营商本身也有心无力。

在业务市场方面,电信专家邬贺铨表示,美国5%的网民正在消耗全网50%的宽带资源,这其中90%是非法下载。中国的宽带也面临类似问题,20%的用户占用着80%的网络资源,影响了主体用户的使用体验。据工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国内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到1.53亿户。电信专家曾剑秋指出,目前我国运营商的50%以上的收入都是用于宽带投资,运营商的宽带压力可想而知。

从国外的发展经验看来,要规避这样的现象需要依靠国家政策。目前全球98个国家和地区正在采用或计划采用国家宽带战略,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适度开放电子卫生、电子教育和电子政务来推动宽带公共服务。虽然宽带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先导与支柱的地位被进一步强化,但是宽带政策还只有大思路,并没有详细的规划。要实现宽带的一个美好未来,政府扶持、宽带专项资金、普遍服务基金、投融资措施等国策支撑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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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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