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发改委对于高通在中国市场利用专利垄断的调查,近日因为媒体报道发改委已确定高通的垄断事实而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之后,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由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福建、湖北、江苏、重庆、河北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为何近期针对国外企业,尤其某些行业领头羊的国外企业的反垄断调查如此密集?这背后除了这些企业可能存在的垄断行为之外,是否还另有深意?我们的产业应该从中得到何种启示?
众所周知,去年美国“斯诺登事件”的曝光,在国内ICT产业中掀起了一股以企业,甚至是国家安全之名的所谓“去IOE”浪潮,尽管我们业内有相当部分人并不了解IOE背后代表的是ICT发展的一种适应某些行业的技术趋势,而非简单地对于IBM、Oracle和EMC国外IT设备的替换。
与此同时,中国在兴起的以智能手机产业为典型代表的移动互联网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市场份额的增大并没有改变我们在产业中大而不强(低利润、低价值)的事实。此外,政府倡导的自主创新效应也随着这些而被随之放大(其实自主创新一直是我们国家所大力倡导和支持的)。
而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对于美国IDC公司垄断调查的终止及双方的和解(和解的条件是IDC不对中国企业收取歧视性的高价许可费;不将非标准必要专利与标准必要专利进行捆绑许可;不要求中国企业将专利向其进行免费反许可;不直接寻求通过诉讼方式迫使中国企业接受其不合理的许可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叠加,让我们的某些相关企业意识到也许走反垄断这条路是壮大自身的一条捷径。但这似乎仍不能掩盖我们某些产业中存在的弊端。例如目前发展火热的智能手机产业。
首先是我们的创新能力。这点不仅是中国智能手机产业,可以说中国诸多产业一直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惟有真正的创新才能增强品牌影响力及相关产品的溢价能力。而衡量创新力又不可能回避专利,尤其是基础性专利的积累。具体到与通信和智能手机相关的专利。据中国台湾“国研院”分析整理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美国拥有最多的4G标准必要专利,总数达1661件,中国大陆位居第二,有1247件,排名第三的是韩国的1062件。4G时代在网络侧,华为、中兴等中国厂商已经掌握了很强的专利优势。
对此,也许有人会称,既然中国专利积累并不十分落后,为何会还会如此被动?需要说明的是,国研院的这份报告是根据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的统计数据整合而成,而ETSI只接受专利提报和对外公布,并不审查这些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由此是否认为,我们在专利积累上也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而但就数量而言,除了中国的华为、中兴之外,鲜有中国其他企业可以称得上有可观的专利积累。
其次是中国智能手机产业的竞争方式。从中国智能手机产业中所谓“中华酷联”的崛起看,低价低利润仍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方式。这除了和上述创新力有关外,中国企业自身固有的思维和方式是最根本的原因。见利扎堆,然后就是你死我活的价格战,这点从我们目前有数百家手机企业和刚刚起步的4G智能手机就已然跌到千元之内的事实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最后,也是我们最为担心的就是除了上述阻碍我们智能手机产业真正强大(盈利能力提高)的原因之外,而今在智能手机产业中过度营销的泛滥可能会让我们在未来智能产业大发展中越走越远。看看我们今日手机新品的发布,不是大吹什么业内第一,就是新的商业模式,甚至上升到“情怀”。但手机还是手机,如何沉下心来,把产品本身做好做实,真正给市场和用户真正需要的手机才是根本。三星这个业内公认的营销之王(无论从投入还是创意)连续若干季度业绩的大幅下滑已经是过度营销负面影响的最好证明。重要的是,过度营销背后,反映的是我们产业的浮躁和急功近利,如此下去,阻碍我们产业真正壮大的弊端何时可以改变,即便是到了下一个新的产业,我们依然没有做大做强的机会。
我们在此并非质疑我们某些企业反垄断的动机和目的,也大力支持国家鼓励自主创新及反垄断之举,但已久远的“汉芯”的造假仍在不绝于耳之时,去年打着发展自主操作系统旗号中科红旗又瞬间倒掉。太多的事实不得不让我们重新谨慎审视,甚至去臆想我们相关的企业。而近期高通接受垄断调查取证,众多厂商“沉默”的事实,似乎又折射出我们相关产业中可能存在的不可告人的“暗箱”操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国相关产业的真正强大,反垄断势在必行,但跟风似炒作,甚至假借反垄断行个别企业或集团利益之事,不仅无益于产业的健康发展,更背离了国家反垄断的初衷,所以此次微软遭遇反垄断调查,我们更希望是一次真正的反垄断,也不枉国家相关部门的全力投入,在此,我们也建议,如果最终证实举报方是弄虚作假的话,相关部门对此也应有惩戒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发垄断自始就是严肃和负责的,确实是有的放矢,进而真正在此后促进我们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