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推进纲要》确立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条主线;充分体现了两个突出:一是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其成为创新的主体,产业发展的主动力。二是突出“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全产业链布局,协同发展,进而构建“芯片—软件—整机—系统—信息服务”生态链;以全球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内产业基础为出发点,提出了2015年、2020年和2030年三个阶段的产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机制体制创新取得成效,建立与集成电路产业规律相适应的管理决策体系、融资平台和政策环境。到2020年,逐步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基本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到2030年,产业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跨越发展。明确了“需求牵引、创新驱动、软硬结合、重点突破、开放发展”五项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推进纲要》凝练了推进产业发展的四项主要任务,更加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加速发展集成电路制造业,提升先进封装测试业发展水平,突破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和材料,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实现跨越发展。
从几个细分行业发展重点看,在设计业方面,围绕产业链开展布局,近期重点聚焦移动智能和网络通信核心技术和产品,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加紧部署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用关键芯片和软件,创新商业模式,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分领域、分门类,逐步突破智能电网、智能交通、金融电子等行业应用核心芯片与软件。在制造业方面,抓住技术变革的有利时机,突破投融资瓶颈,加快先进生产线建设,提升综合能力,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同时兼顾特色工艺发展。在封装测试业方面,提升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硅通孔、三维封装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层次,扩大规模。在装备和材料业方面,加强装备、材料与工艺的结合,研发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等关键设备,开发光刻胶、大尺寸硅片等关键材料,快速形成配套能力。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针对目前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特别是融资难、机制障碍等问题,《推进纲要》提出了八项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整合调动资源,解决重大问题。二要设立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吸引大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三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企业上市和发行融资工具、开发保险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对产业给予扶持。四要推动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落实国发[2000]18号文件、国发[2011]4号文件等政策,加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五要加强安全可靠软硬件的应用,推广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及整机系统。六要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成立集成电路技术研究机构,支持产业联盟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工作。七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引进优秀人才的支持力度。八要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吸引境外资金、技术和人才,鼓励境内企业扩大国际合作,整合国际资源,鼓励两岸企业加强技术和产业合作。
三、关于《推进纲要》措施的几个亮点
我国历来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2000年和2011年先后出台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也就是大家所说的18号文件和4号文件。这两个文件对于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是一脉相承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等。《推进纲要》在保持18号、4号文件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增加了三个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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