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伙人的董事提名人被董事会投票否决,阿里合伙人有权委任代理董事暂时替任,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接近阿里集团的知情人士透露,该合伙人制度及其附属的独家董事提名权早在去年12月就同时获得了纽约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的批准。
“与AB股相比,合伙人制度在合伙人内部保留了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利,有利于制衡个别高管在阿里集团的权力过大。尽管本质上仍是同股不同权,但相信合伙人制度更容易得到美国投资者的认同,在保证创新精神传承的同时也保证了权力不过分集中于个别股东。”许夏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