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无论制定什么样的结果,从工信部的角度而言,这都是“舍本逐末”、“求结果、忽略过程”,最终往往事与愿违。真正能推动宽带提速降价的,只有竞争。2010年,中国电信在东南数省启动FTTH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来自中移动的竞争。当时,中移动还没有获得固网牌照,其宽带业务数次被管局叫停。
2014年之前,中国宽带市场基本没有竞争。电信联通南北格局,包括铁通在内的第三方宽带在在夹缝中生存。国内一大型第三方宽带总经理有这样一句话:“目前,国内所有第三方宽带从运营商购买的出口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有三大骨干网交换节点的带宽是受国家认可的,但那个太贵、而且我们没有购买资质。”
网间结算、互联互通的症结,是中国宽带市场难以形成竞争的根本原因,“玻璃门”、“弹簧门”依然存在。这些政策最初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让监管部门能够在电信、移动之间斡旋,并非为了形成竞争。而且,互联互通不仅仅限制了电信行业的竞争,还是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带宽成本是正常情况下的两倍。
遗留的监管政策严重制约行业步伐,这在中国太常见了。如今,整个电信行业在为开放布局,虽然民资进驻、移动转售正如火如荼,但随着开放的逐步深入,开放环境缺少有效的开放政策支撑、缺少强有力监管措施的弊端会逐渐显现,传统的电信行业必然会利用监管的不足阻碍行业开放。
但如今,工信部在很多决策中仍然充当着传统电信业的保护伞。举例而言,工信部2012年底出台的几个《宽带测速标准》,其中规定测速网段为用户端到电信运营商BRAS。按照这一要求,几乎所有的运营商(包括小宽带),都可以保证其接入速率达标。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这种测试的结果与用户体验毫不相关。在国外,监管部门对测速的要求是所有运营商接入到第三方服务器所在地进行测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接入速率与业务相匹配。中国如果按照此类测试方式,那么几乎所有的宽带都不合格。工信部只能出此下策保护运营商。
无论是转售政策扩大业务范畴,还是即将成为现实的“国家基站公司”,电信业的进一步开放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管部门,以及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政策。监管,就是开放政策的“纲”,纲举方能目张。监管部门,不能继续不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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