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如何深入准确理解当前互联网金融浪潮的特点和趋势,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制监管体系,让互联网金融真正成为灌溉实体经济发展的活水,南方报业记者专访了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
余额宝只是网络金融的雏形
南方报业:近年以来,余额宝、人人贷等互联网金融形态发展迅猛,也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和争议,您如何看待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和趋势?
陈云贤:目前在我国出现的新互联网金融形态分三类:一是网络支付型产品。包括网络银行支付;基于第三方独立机构交易支付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基于移动终端对消费进行账务支付的移动支付。二是网络信贷产品。主要以阿里金融和P2P网络借贷为代表。三是网络基金代销产品。主要以余额宝、百度“百发”理财产品、微理财、微银行为代表。
但归根结底,当前我国网络金融仍然以网络银行为主,它可以分为纯网络银行和分支型网络银行两种形态。前者可称为“只有一个站点”的银行,一般只有一个办公地点,无分支机构、无营业网点,几乎所有业务都通过互联网进行,是一种纯粹的虚拟银行;后者是原有传统商业银行以互联网为工具通过银行网络站点或客户端应用向个人或企业客户提供的在线服务类型。
中国目前并不存在纯网络银行,只有分支型网络银行。近年来出现的“人人贷”、“余额宝”等新颖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只能说是网络银行、网络货币基金的一个雏形。
综合比较国内外网络银行发展的历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银行网站”——作为银行的宣传窗口,业务仅限于账户查询等简单服务。二是“银行上网”——即把银行已获准开办的传统业务移植到互联网上,将互联网作为银行业务网上分销渠道。三是“个性订制银行”——在大数据及第三次产业革命浪潮下,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在服务标准化的基础上,按照个性化需求设计产品。四是“网银托拉斯”——即以网络银行业务为核心,经营范围涉及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行业以及商贸、工业等其他相关产业,建立起互联网托拉斯企业。按此判断,我国网络银行尚处在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发展的过程中。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纯网络银行也尚未成为行业主流。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纯网络银行出现在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SFNB),完全依靠互联网进行运作,该银行在经历了初期快速发展之后,逐渐陷入经营困境并出现巨额亏损,在1998年被加拿大皇家银行收购。
新互联网金融形态为业务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南方报业:目前社会上有种声音,认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冲击了现行银行体系,干扰了利率市场,扰乱金融秩序。对此,您的看法是?
陈云贤:在我看来,当前涌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还没有对现有银行体系形成根本冲击;同时,当前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的出现和发展还未对我国货币发行体系、货币监管政策造成实质性冲击,但其存在三个需要关注的趋势:
第一,网络银行业务向融合方向发展的趋势。推动的条件有二个:一是技术准备。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特别是基础网络传输宽度和速度的大幅提升,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更集聚化,超级计算机运算速度的跨越式增长,云计算储存方式和储存能力的提升,原来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批量操作的事务,现在得以在一个整合的平台上实现。网络银行的运营平台完全具备开展多种业务的能力。二是外部倒逼。网络小贷、人人贷、第三方支付方式等互联网金融模式迅猛发展,银行(涵盖网络银行)的业务份额及盈利空间在受到挑战,创新业务融合发展是银行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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