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经济的微观基础,是资本的载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落实到企业,做好顶层设计。”在3月4日的经济组小组讨论中,李毅中表示,“要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和拓展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路径。”对此,他在提交大会的发言材料中提出了五点具体建议。一是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实现股份制改制,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基础好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选择A股、H股等境内外类别,选择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IPO。三是通过股权的流转、增持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四是继续坚持和改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续部分改制,培育优质资产推向市场,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放大资本功能。五是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纳外资或成为境外公司股东。
李毅中同时强调,在拓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应注意防范和避免可能发生的五个问题。一是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放宽外资准入条件、加快垄断行业改革的重大决策,如果没有细则和办法,如果缺少“路径图”和“时间表”,如果不能落实到行业和企业,将可能仍停留在现状或改进不大。二是如果对国有资本的进退把握不准,尤其是把“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误读为“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可能导致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削弱。三是对一些行业外资的进入要把握好尺度,即使是一般竞争性行业或服务业,也要防止“全盘外化”,避免出现影响“产业安全”的问题。四是明确“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是多种资本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防止在进、退上争论不休,防止无端炒作,影响大局;提倡互相尊重、加深了解、包容共进。五是实施管理者、员工持股的激励机制,要防止分配悬殊,造成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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