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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要找到最大公约数
http://www.cww.net.cn   2013年6月4日 08:29    

日前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在研究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具体措施,年内有可能正式对网店开征5%税收。

近几年,电商征税消息已多次见诸报端,但这回令许多人感觉“狼”真要来了。于是,质疑声也随之四起。有的称,征税将给网店供货商带来成本压力,最终提高消费者网购成本;也有的认为,很多店主每天十七八个小时趴在电脑前,也就挣七八个点的净利,收5%的税,那得有多少淘宝店铺关闭……

马克思曾经生动地描述:“国家如果没有税收,就如同肌体没有血液,只能成为考古学家的一具木乃伊。”正因为税收是国家生存的基石,那么依法纳税就是公民和法人必须履行的义务,税收是不可避免的。对网店征税,也可以说是大势所趋。问题是,电商征税也要找到最大公约数。

在网络经济席卷天下的今天,随着商品销售方式的多元化,电子商务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2012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已达1.2万亿元,约为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7%。放眼国外,在电子商务发达的国家,网络开店也基本上都是要收税的。英国《电子商务法》就明确规定,所有网上推销产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一致。对电商征税,也有利于增强监管,保障消费者利益。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现在搞电子商务的,多数是小微企业,应该给一定的时间让他们慢慢长大。一个常识是,物体只有上升时才需要扶持。许多网店和实体小微企业一样,都还处于创业初始阶段,相当于“上升时”,正需要给予扶持。“扶小”,无论对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还是对富民利民,都很重要。故而笔者更赞成:“电商该收税,不过不该一刀切。”如此,方能确保电商既履行纳税义务,又能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在政策出台前充分讨论,在公平竞争和扶持小微企业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

无论是法规还是公共政策,都涉及到利益调整。所有人同等得利不大可能,少数人得利令人无法接受,多数人得利才是最佳选择。电商征税涉及“应不应该收税”、“什么时候收”、“到底收多少”、“收税方式是什么”等诸多问题,怎样才能保证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多数人,则需要讨论透了再做决定。也只有通过争论,把最大公约数找出来,法规或政策才能由纸上走进生活,并做到“事半而功倍”。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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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赛迪网   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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