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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为专利战升级 华为舞剑意在美国市场
http://www.cww.net.cn 2011年5月11日 08:45 每日经济新闻
4月29日,中兴发布声明称,已在国内针对华为侵犯中兴LTE若干重要专利递交了诉状。在声明中,中兴表示:“我们从来都认为专利竞争不应该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中兴通讯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但是绝不放弃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深知,市场上充满了各种挤压式竞争,我们尊重同行和任何对手,但是不会畏惧任何来自背面的寻衅,惟有反击迎战。” 同时,中兴还向欧共体内部市场商标一体化管理局(OHIM)提起华为RoHS商标撤销程序、在法国就华为数据卡旋转头专利向法国法院提起无效诉讼,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起同族专利(在多国申请的基于同一技术内容的专利)无效程序。 中兴在起诉材料中称,2008年底,中兴根据欧洲运营商提供样品定制数据卡,该标志经检索后当时未有相关商标注册。2009年7月,华为向中兴提出版权主张,经中兴评估,由于该标志不能确认是否为版权法保护,也不能确认是否为运营商所有,为避免可能带来的各种骚扰,中兴当即启用了自己的标志。华为后期据此进行商标注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 另外,中兴认为,华为旋转头数据卡专利不符合专利权授权条件,中兴申请此专利早于华为约一年。中兴在起诉材料中称,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为:2007年8月9日,并于2008年9月10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华为公司于2008年2月才在国内申请一项相同专利,并于2010年在法国申请类似的相关同族专利。 中兴由此认为,其比华为更早申请数据卡旋转头专利,且专利覆盖面更广,因此中兴已在中国和法国提起华为相关专利无效,并就华为旋转头数据卡专利提起反侵权诉讼。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表示,中兴与华为的专利有本质区别。中兴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知识产权局不会进行实质性审查就会授权。华为申请的是发明专利,在授权前要经过对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严格审查。 谈判几度分合 中兴方面透露,去年11月华为曾向中兴方面发函,称希望能够对专利互换进行谈判,直到今年3月,双方已经谈过3轮,尽管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但是双方谈判还在友好的氛围中进行,最后一轮会谈中,双方还约定5月10日作为下一次会谈的时间。 此次华为的突然发难,“正巧”是在中兴应对爱立信专利诉讼的当口。 4月1日,爱立信宣布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提起对中兴,有关GSM和WCDMA技术的专利诉讼。随后,中兴积极在欧洲应诉,并且在中国提出了对爱立信的专利侵权反诉。 华为此时以 “并不涉及核心竞争力的老专利”和“欧盟通用标识”提起诉讼,目的何在? 中兴一直以来在欧洲市场对华为的跟随策略,是最先被业界分析出的原因。 以此次诉讼涉及的数据卡终端市场为例。据介绍,华为2006年推出全球第一款USB数据卡,打开了欧洲数据卡市场。2007年,中兴迅速以更加低价的产品跟进,并取得了相当的市场分额。2010年第二季度,中兴数据卡的最低报价已由2007年的150欧元左右降低至仅17欧元,已经低于成本。 中国两厂商在欧洲数据卡市场的 “双寡头”地位,使得欧洲传统数据卡厂商OPTION、SIERRA、NOVATEL等大受影响。OPTION公司在去年第三季度发起申诉后,欧盟提出了针对中国数据卡厂商的 “三反(反倾销、反保障措施和反补贴调查)”调查。 “华为觉得中兴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以此分得了属于自己的一杯羹,还因为低价引起了调查,使自己受到牵连,因此起诉。”一位外资设备商人士分析认为,“在很多区域市场和产品层面,华为和中兴的矛盾都是这样形成的。”
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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