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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试点复盘:监管融合最为滞后
http://www.cww.net.cn   2011年12月30日 08:20    21世纪经济报道    

当然,广电和电信两个行业在规模、体制方面的差异,导致两个行业技术统一性存在巨大差异(如有线EoC技术的标准分散问题)。而在新兴的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目前还尚未看到标准统一性可能。

另外,广播电视台在数字化过程中也面临从以演播室摄录设备为中心的架构向IT网络架构(媒资管理系统)乃至云计算架构的复杂转变,并要求“实现节目版权全流程管理”,但相关进程和探索非常匮乏。

终端融合是从网络融合迈向业务融合的关键阶段,目前互联网电视和智能电视的兴起是视频领域终端融合的重要象征,并将推进业务融合,但严格的监管需求及统一标准缺乏不利于建立有效的产业组织体系和有序的竞争秩序,并极大地影响了用户体验和商业模式方面的深入探索。特别是终端标准化推进工作,目前处于严重的分裂状态。

互联网电视与智能电视终端领域最复杂的问题在于,包括终端厂商、牌照商(如CNTV)、软件商(如欢网)乃至内容商(如优朋普乐)在内的各个环节,都力图成为运营主体,但各方无法形成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

业务融合是三网融合在商务领域的体现,是三网融合进程的直接绩效展现,目前主要呈现如下特点:第一,互联网公司快速构建丰富版权以拓展用户,并不断提升其用户体验和向非PC终端渗透;同时,互联网公司在细分领域也进行有效的创新尝试与融合推进;第二,电信运营商一方面基于规模经济推进宽带和IPTV应用,同时力图抓住智能管道、云计算、物联网等基于深化开放转型步伐和加快新技术应用,以丰富业务及提高用户体验;第三,广电行业由于分散运营、网络基础薄弱终端能力欠缺,导致业务单一,整体融合进程缓慢,影响了业务推广成效,但从长远看,视频内容、应用创新提供能力及整体运营服务能力是广电行业根本瓶颈所在。

另外,在内容领域,符合规模经济和影响力经济的国家级全媒体资源管理体系和版权管理体系难以确立,同时有效的内容创新机制也尚在摸索之中。与三网融合发展较好的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数字文化内容产业受体制和意识形态制约供给能力非常薄弱。而在另一方面,快速的技术进步和终端服务能力使得媒介产业迅猛发展,需求空间被迅速放大。这导致了显著的供给不平衡状态,并出现了各种问题,乃至影响到行业结构。例如:在网络视频公司对相对稀缺版权的激烈争夺下,影视版权价格被迅速拉升。

(作者为中广互联研究总监)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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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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