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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立”之争:电信业与互联网的利益角逐
http://www.cww.net.cn 2011年1月17日 09:18 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特约撰稿人 马毅华
“网络中立(Network Neutrality)”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吴修铭在2002年撰写的文章《Network Neutrality,Broadband Discrimination》中提出的术语。“网络中立”理念的核心是“互联网的价值在于自由和开放”,吴修铭将之比喻为“电网理念”,即任何用电设备均可自由地接入电网,电网对各种用电设备均“中立”地提供电力,“中立”使得电网成为了用电设备的创新平台。“网络中立”理念认为互联网应像电网那样成为互联网应用的中立性创新平台,杜绝对互联网应用的控制和歧视,坚持自由和开放。 “网络中立”的开放理念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认同,很少有人对自由和开放有异议。那么,当今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是否受到了威胁?如果威胁存在,是否需要政府以“网络中立”为原则进行监管干预?这两个问题却引发了巨大的争论,也让“网络中立”从理念讨论演变为一场带有政策诉求的运动,运动的支持者对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是”,而运动的反对者至少对其中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否”。“网络中立”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在推动或阻止监管干预的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较量。 美两大阵营争论十数年成政治筹码 从20世纪90年代末“网络中立”的讨论开始至今,这场争论大致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理念形成。20世纪90年代末,有线运营商随互联网接入服务强制搭售内容服务,并屏蔽竞争对手,这些现象首先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2000年,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A. Lemley和Lawrence Lessig发表了《The End of End-to-End:Preserving the Architecture of the Internet in the Broadband Era》;2001年,Lawrence Lessig发表了《The Internet Under Siege》;2002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吴修铭发表了《Network Neutrality,Broadband Discrimination》。这三篇文献标志着“网络中立”理念的确立,吴修铭和Lawrence Lessig成为“网络中立”理念的领军人物。 第二阶段,阵营对垒。随着Google等互联网企业的崛起,利润从运营商向互联网企业加速转移,电信阵营和互联网阵营矛盾加剧。2005年开始,at&t和Verizon的高管陆续发表言论,指责Google等互联网企业是运营商巨额网络投资的“搭便车者”,互联网企业应付出额外费用购买管道服务。 除了言论外,运营商也采取了行动,2005年出现了MadisonRiver通信公司封堵Vonage公司VoIP流量的事件,2007年出现了Comcast公司限制BitTorrent用户网速的事件。这些事情让“网络中立”争论持续升温,企业、媒体、学者、民众都纷纷加入争论,形成了支持和反对“网络中立”的两大阵营。支持阵营主要由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商、消费者团体和民权团体构成;反对者阵营主要由运营商、设备商和自由市场支持团体构成。从2005年开始,“网络中立”成为了为整个美国社会所关注的公共政策问题。 第三阶段,政策交锋。在2008年的美国总统竞选中,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表示支持“网络中立”政策,而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则反对“网络中立”立法,这样“网络中立”上升为两党政策斗争的问题,支持和反对阵营都获得了强大的政治力量支持。奥巴马当选总统后任命了其顾问Julius Genachowski担任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主席,FCC成为了“网络中立”政策的实施者,2009年10月FCC开始起草相关“网络中立”法规。2010年4月,“网络中立”立法遭受打击,FCC于2008年8月对Comcast公司限制BitTorrent用户网速的做法进行了处罚,Comcast上诉特区法院,法院宣布FCC无权强迫互联网企业遵守“网络中立”法规。由于奥巴马在竞选中对“网络中立”立法有过承诺,所以FCC仍坚决推行立法,2010年12月21日FCC投票通过了“网络中立”法规,5名FCC委员里3名民主党委员的赞成使得法规得以过关。
编 辑:张翀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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