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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信运营商拟自定义资费降幅 NCC呼吁守法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月13日 08:26    通信世界网    
作 者:高娟

    通信世界网(CWW)1月13日消息,针对本网站昨日报道的《台湾电信监管机构欲再降电信资费运营商难接受》(原文链接http://www.cww.net.cn/news/html/2010/1/12/2010112715573590.htm),台湾方面今日又传来最新消息。由于台湾电信运营商不能接受台湾电信监管机构(NCC)的降价方案,打算自定义降幅。NCC重申调降电信资费的决议,要求台湾电信运营商遵守法令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

    NCC委员会6日决议,固网通信资费将下调4.816%、移动通信资费下调5%。也就是说,此次调整再加上消费者物价指数下降的0.87%计算,固网资费将下调5.686%,移动资费则下降5.87%。实施期为2010年4月1日起到2013年3月31日止。

    对于前述降价方案,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及威宝电信4家运营企业很难接受,认为NCC“说降就降,毫无沟通管道”,并打算自行各自发布降价方案。

    NCC发言人陈正仓昨日晚间表示,NCC曾于2009年11月5日到19日,对电信运营商公开征询意见;2010年11月13日也邀请电信运营商进行座谈,并请电信运营商自行提出消费者受惠方案。

    陈正仓指出,去年11月13日的座谈会中,中华、远传和台湾大哥大总经理在会中提出回馈方案。NCC当时表示,如果回馈方案为委员会接受,资费就可根据方案办理;若是委员会无法接受,则委员会将另外制定下调系数。由于3家运营商直到委员会即将完成制定下调系数才提出回馈方案,但方案内容与4.816%和5%差距甚远,未被委员会接受。

    陈正仓表示,为广泛听取各界意见,NCC又于2012年12月8日召开公听会听取产官学(“产”是业界、企业,“官”是指政府,“学”是指学术界)意见。经NCC委员会议充分讨论后,决议第1类电信事业价格上限调整系数订定案的相关事项,程序严谨完备。

    NCC强调,这次调降电信资费,整体考虑产业发展与消费者利益,并响应台湾民意机关要求,结果可受外界公评,业者如有不同意见,可依相关行政程序提请救济。

    陈正仓说,为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次调整资费时,也特别针对批发价部分一并纳入考虑,尽速配合修正相关法规,并督促电信运营商将实施批发价的相关利益,反映于零售价,回馈消费者。

编 辑:石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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