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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屏融合,“落地”仍需时日
2009年7月6日 09:28    通信世界周刊    评论()    
作 者:王炜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王炜

    近期中国电信率先在国内提出“三屏融合”概念,该业务旨在使用户通过电视机、PC和手机三种不同的终端,获得内容服务或其他业务应用的统一体验。

    目前国内三大运营商都已成为全业务运营商,开展FMC已无悬念。但FMC的发展是一个渐进式过程,由于战略布局和发展策略不同,各家运营商在FMC进程中,对于业务融合的深度和广度都存在差异。

    而“三屏融合”对于业务融合程度较高,并不局限于简单的业务打包和账单计费服务,而是让用户确实感受到在网络融合和终端融合下的“无缝连接”。

    笔者认为,中国电信在此时提出“三屏融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三屏融合”体现了技术创新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数字化改变;第二,“三屏融合”目标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家庭客户,尤其高收入家庭,其创新的融合业务模式将为竞争日益激烈的家庭客户市场开辟一片蓝海;第三,“三屏融合”丰富了传统电视功能,促进了IPTV在国内的发展,有利于开创广电与电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对于运营商来说,实现“三屏融合”意义固然重大,但“落地”也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产业链各方主体的积极参与。

    首先,任意两款终端间的“双屏融合”是前提,即“电视与PC融合”、“手机与电视融合”、“PC与手机融合”。上述三种融合业务对应的典型应用包括:IPTV、手机电视以及移动互联网。从全球范围来看,欧美主导运营商在2006年便陆续开始商用上述业务,因此,从技术实现角度看,并不存在进入壁垒。真正影响上述应用在国内落地的反而是可行的商业模式,即产业链上的参与主体如何有效合作,如何对利益进行分成等。以“电视与PC融合”来说,由于国内政策环境与国外不同,国内监管机构不允许广电和电信业务之间相互准入,因此,国外IPTV的商业模式不能照搬到国内,这为IPTV在国内的商用增添了不少的复杂性。

    其次,运营商与产业链参与主体,尤其是与内容提供商的合作至关重要。“三屏融合”作为继UMA之后融合程度更高的FMC业务,区别于前者实现语音信号在移动网络和无线局域网间的无缝切换,其较大的卖点则体现在视频内容在电视、PC和手机三屏上的共享。

    因此,不断丰富的内容也将有助于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2006年就已提出“三屏策略”的美国运营商at&t,非常重视与内容提供商间的合作。它曾公开宣布数家与其合作的内容提供商并建立内容门户网站,包括体育节目、音乐、游戏等各种娱乐内容,支持其用户以不同终端方式接入

编 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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