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吉林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 刘百计
正确处理好行业监管部门和电信用户的关系
各电信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还需再站高一步,深刻认识“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监管为民”的意识,以“监管为民”为切入点,统一思想,指导监管活动。坚决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是监管部门的首要工作,对侵害电信用户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及时制止,对侵害电信用户利益的经营行为要坚决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电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不断提高12300电信用户投诉窗口的服务质量。如针对涉及侵害用户利益降低通信质量、短信欺诈,扰乱电信秩序电信业务代理商走街串户的欺诈营销、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监管部门要坚决出“重拳”,必要时联合其他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敏锐及时地规范和惩处,维护电信用户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正确处理好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行业监管要求电信监管部门在开展电信市场监管活动中要积极联合或配合政府其他监管部门对电信市场开展综合治理活动,如积极联合公安、工商、媒体等部门开展手机市场治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诈骗,破坏盗窃通信设施,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等治理活动,发动各部门联合治理,齐抓共管,发挥社会舆论导向和政策衔接的优势。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救灾保障、村通通信工程建设,推进信息化、网络安全等社会公共服务工作,主动争取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正确处理好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监管部门要引导电信企业处理好与其他企业关系,化解各方矛盾,平衡各方利益。一是要积极促进电信企业之间的沟通,落实沟通制度和公用网通信质量及服务质量处理流程,引导电信企业依法经营,促进市场调节相互约束机制的成熟。二是要监督指导各级通信企业依法负起所属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依法对代理商或下一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好企业自律工作,开展理性竞争。三是引导企业间开展共同规范和相互监督活动,主动进行行业自律和控制。
正确处理好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关系
监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电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电信用户提供符合通信服务质量规范的服务。保障企业和电信用户沟通渠道畅通,按规定流程依法处理电信用户的投诉工作。监督引导通信企业在依法保障电信用户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要依法正确区别和处理正当维权和维权过当的行为,负起通信企业引导电信用户正确维权的责任,保护好通信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对个别电信用户以电信业务服务质量、资费争议等问题为依据,向电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诉求,要求电信企业给予高额赔偿的申诉,在双方都无法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时,通信企业在依法履行《电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通信质量申诉处理程序后仍未达成协议的,可引导投诉人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或依法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要督导电信企业诚信经营,引导逐步降低电信资费,让通信技术进步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
正确处理好企业和政府部门、社会公益事业之间的关系
监管部门要引导电信企业负起社会责任,处理好电信企业和社会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公益事业活动如“阳光绿色网络”,救灾、社会服务、应急通信保障等,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指导通信企业积极开展村通工程建设开发农村信息服务产品,为农村信息服务提供网络保障。要引导支持电信企业积极加强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在主动为政府部门做好通信保障服务的同时,还要积极宣传通信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敢于和善于依法纠正地方政府部门或行政人员不依法行政的行为,依法维护电信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