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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灵通退市品牌续用难
2009年2月10日 12:45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信息时报

    近日,随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一纸公文规定小灵通需要在3年后清频——退还所占频段给TD-SCDMA发展3G业务,关于小灵通退市的消息便成了业内讨论的焦点。对此,有业内专家日前表示,针对小灵通已深入人心这一现状,可采取“技术运营下马,品牌经验继续”的方式,将小灵通品牌翻新再用。针对这种观点,有分析人士认为,小灵通品牌重新启用的难度非常大,实际上不具备操作性。

    品牌可翻新再用?

    小灵通方便实用的特性,让大量用户“舍不得”。据记者了解,尽管近年来移动电话资费一再下降,但迄今为止全国小灵通用户仍有6800万户之巨。即使在移动通信高度发达的广东省,被批评为“技术落后”的小灵通其用户数量仍有800多万户。多个门户网站做出的网上调查也显示,多达7成被调查对象选择不愿意放弃小灵通业务。

    有业内专家认为,多年以来小灵通业务已经将价格低廉、方便实用的“品牌特性”,深深印在消费者心中。再加上中国电信和前中国网通多年来不断对小灵通进行投入,小灵通的品牌价值实际上难以估量。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小灵通不妨“技术运营下马、品牌经验继续”,将深入人心的小灵通品牌与其他通信业务重新打包,翻新再用。

    实际操作难度大

    针对上述观点,日前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业内资深专家均一致认为,尽管小灵通品牌“响当当”,但要“返聘品牌”并包装重新启用的难度非常大。

    “小灵通品牌理论上可以保留,实际上却不具备操作性。”知名电信营销专家王煜全向记者表示。他认为,小灵通直到目前为止主打的均是低端品牌,如果在PHS技术(小灵通采用的技术)退市后保留小灵通品牌,并与运营商现有2G移动业务打包后重新推出的话,将与运营商现有低端品牌出现重叠。例如,目前中国联通已经有如意通作为低端品牌,不可能再以庞大费用支持另一低端品牌。

    “如果简单地借用小灵通品牌,很可能需要继续做大量解释性的宣传工作,其工作量不亚于另建一个新品牌。”艾媒咨询高级顾问张毅也向记者表示,运营商重新使用小灵通品牌的可能性“非常小”。张毅认为,消费者目前对小灵通业务的技术、网络、机型均已经有明确的记忆,小灵通跟“PHS技术的无线市话”已经合二为一,因此如果要利用新技术重新打包小灵通品牌,比如嫁接到中国电信的CDMA网络上,非但难以改变用户观点,反而可能引起种种不必要、又难以用三两句话讲清楚的误解。“比如一些较少留意新闻资讯的用户可能会问为什么小灵通一方面退网,另一方面又拼命在推广?”

    业内预测

    小灵通去留未来存在三种可能

    尽管小灵通退市几乎已成事实,但实际上人们始终没有看见工信部和运营商对这一问题做出详细解释。正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可能我们最后都理解错了,小灵通的命运可能不是这样的。

    可能一

    在另一频段继续发展

    工信部让小灵通清频是否等于让用户离网?未必。小灵通之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徐福新表示,他理解工信部的通知只是说3年内收回1900-1920MHz这一频段,并不是让小灵通用户马上退网。

    徐福新认为,工信部让小灵通清频是防止其干扰相邻频段,但可以将小灵通从现用1900MHz,下移到1799MHz以下空闲频段,并继续发展。徐福新认为这只需让设备商在运营商的基站上改一下就行了,手机用不着换。既然工信部给了3年时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完全可以有时间准备。

    可能二

    补偿代价高运营商唯继续发展

    截止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商始终未能够给出让消费者满意的答复。有业内分析师认为,小灵通退网很可能将成运营商不能承受之重。

    首先,刚刚重组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未来3年内,不但要面对建设3G网络的重任,还要面对协助高达6800万小灵通用户退网引起的种种棘手问题。例如,面对企图在转网中获得极优惠新套餐的小灵通“钉子户”,以及退网引起的品牌损失等。

    其次,即使是最简单的送终端转网计划,实践起来也困难重重。有知名电信营销专家认为,假设中国电信愿意向每一位小灵通用户赠送最超低端的300元一台的手机终端,按照7000万用户计算,总费用竟高达210亿元人民币。因此,工信部和运营商会不会因为难以补偿,干脆让其继续发展?

    可能三

    被告行政垄断工信部收回成命

    小灵通退网不但引起了广泛的赔偿争议,还引起了不少法律纠纷问题。在北京,有律师认为,小灵通3年后退网是垄断协议。这位名为董正伟的律师向工信部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希望工信部公开关于“2011年底前妥善完成小灵通退市”的文件。

    董正伟认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市场份额超过了66%,这种统一时间停止小灵通业务的做法是一种垄断协议。工信部发文要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停止小灵通业务,明显是行政干预企业来实施垄断经营。“因此,如果小灵通3年内退市的文件确实是工信部发出的,这就涉嫌行政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的多重垄断经营行为”。因此,被告“行政垄断”会不会成为挽救小灵通最后一线生机?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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