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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辽宁首设试点 规范代销商成重点
2008年8月12日 09:19    中国通信    评论()    
作 者:高晓娜

    8月12日消息,手机实名制迈出实质性步伐。记者日前从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了解到,辽宁日前选择阜新作为试点城市,对经代理商处新入网的手机用户实行实名制。

    据透露,此次阜新试点,中移动阜新分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大对渠道的管理、稽核,力保手机实名制在自有营业厅与代销商处的落实。对代销商渠道管理上,阜新移动制定了代销商管理办法,明确入网资料与代办费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同时,为加大对代销商的稽核力度,阜新移动对发现代销商用假证件入网的,即扣除一定数额的代办费,并对扣罚结果进行通报,以在代销商中形成一种“以一罚十、严格考核”的氛围。

    除制定相关规定外,移动公司还通过专职人员电话抽查回访的方式确认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并制定考核比例。高于标准的奖励,低于标准的扣发,形成了用户在移动公司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使用记住有效证件的良好习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研究所副所长徐玉介绍,在自建营业厅、合作营业厅和授权代办点三种渠道中,运营商自建渠道的售卡量最低,低于30%。

    “这就意味着要实行手机实名制,就必须加强非自有渠道的管理。”某运营商内部人士表示,“对非自有渠道的管理也是运营商推行实名制颇多疑虑的重要原因。”

    据记者了解,除辽宁外,北京、上海等地也开始了不同形式的手机实名制“试验”。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名制只限于运营商的自有营业厅。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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