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姜伯静
2007年12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之后,很多人都对网络视频的未来持悲观态度,如上段中疑虑的声音不绝于耳,更有人发出“互联网视听节目制作不应仅姓‘国’”的责问。
好像广电总局的“通知”一发,互联网视听节目就必死一样。
事实上,网络视频不会因此而死,但它必须换个活法。网络视频能够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无外乎靠五个字:无聊加无赖。无赖,是指它播放的内容绝大多数是网民自由下载放上去的,说好听些就是侵权、盗版,说不好听些就是无赖。至于无聊,谁都明白网络视频吸引人靠的是什么,那就是色情、暴力、噱头。
靠着盗版和色情,网络视频有了今日表面上的繁荣,可事实上却是危机四伏。别看有的视频网站自诩有数亿身家,可如果那些盗版作品的亲生爹妈都来打官司要版税的话,我估计那些土豆、地瓜网站,只有吃土豆的份儿了。其次,靠色情打天下不是长久之计,把孩子们都看得“色不迷人人自迷”,害了一代又一代,早晚有一天得关门的。
对于这些问题,不知那些为视频网站奔走疾呼的人是否想到了。如果仅仅死抠几条法律条文而不顾盗版和色情的隐患的话,我想那些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是白学了。即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最起码它有一个美好的理想:那就是让网络纯洁一些。更何况,法律不是僵死不变的,它必须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而完善。那么,为何不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这个规定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并不是单单规定了“国有”两个字,还规定了对色情、对盗版的限制,但很多人却没有看见这些。剥离了色情和盗版去批判“国有”,无疑是不全面和不负责任的,只能纵容那些网站无聊加无赖的毛病。
其实,没有版权可以去争取,还可以最低限度地规范,免得让人堵着门口要钱还无话可说。色情之所以要被禁止,是因为在影视、游戏分级制度遥遥无期的窘境下,我们只能委屈一下大人,多考虑一下“抗毒害性”弱的下一代。虽说“国有”也可能造假贩黄,但至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远比那些“背着壳”乱窜的主儿保险一些。
虽说互联网现今处于一个混乱无序的时代,但有序的那一天最终会来。等到有序了我们再改变,恐怕就有些晚了。只要相关部门的规定不要像那个“防沉迷系统”一样无果而终,我还是希望让他来发挥一下作用的。
视频网站归谁都无所谓,笔者和许多人一样,既也不是法律专家,更不会背诵大段与现实脱节的法律条文,我们只是一些为人父母的普通人。我们也想娱乐,所以并不希望网络视频死去,可我们更不希望无聊加无赖的网络视频缺德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