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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对大唐30万处罚为大唐股票"隔靴搔痒"
2007年8月22日 07:50    搜狐IT    评论()    阅读:

    8月22日,有法律界人士对媒体表示,证监会对于大唐电信的处罚是“隔靴搔痒”。

    8月21日,*ST大唐(600198,SH)发表公告称,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近3719万元人民币,被中国证监会罚款30万元。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行为,将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监会此次开出的三十万元罚单,其数额为处罚的下限。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罗培新教授在接受国内某财经媒体采访时指出,这不过是“隔靴搔痒”,因为这么多年来,GDP在涨、物价在涨、公司规模在涨,但是承担的责任却没有涨。 罗培新认为:“这样轻的行政处罚根本就起不到遏制证券违法行为的效果。”

    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在接受该媒体的访谈时也认为,30万至6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力度太小了,并不能真正起到处罚的作用,而中国证券市场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也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索取民事赔偿的难度。

    专家建议,中国应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加大对证券犯罪的处罚力度。根据美国2002年通过的《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规定,任何人通过信息欺诈或价格操纵、内幕交易在证券市场获取利益,最多可监禁25年或处以罚款;对违法的注册会计师可被判处10年以下监禁或罚款。而对于证券欺诈的追诉期,该法案也将起诉时间延长至非法行为发现的两年内,或者非法行为实施后的五年内。

    21日上午开盘后,*ST大唐开盘后即下跌2.59%,全天最高跌幅达到3.56%,最后以1.58%的跌幅收盘,这样的跌幅相比其曾经连续多天5%左右的跌停幅度并不算大。

    有分析人士认为,负面消息早已被市场消化,对于投资者而言,对这样的消息已经“见怪不怪”。银河证券通信行业分析师王国平则指出,*ST大唐之所以没有出现大幅下跌也是因为*ST大唐到了20块左右的“心理成本价位”,但从长远来看,*ST大唐增长乏力。

编 辑:颜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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