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信息时报
据该人士介绍,以前宽带线路都是要由发展商铺设的,但是现在宽带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
房地产发展商又处于强势,因此很多运营商都会主动铺设宽带线路。为了能进入小区,很多运营商都与开发商之间实现利润分成,部分运营商往往能给与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更高的分成,物业公司更乐意跟他们合作。
“但是小运营商没有骨干网,实际上最终只能接入大运营商的全国骨干网,所以充其量只能算‘接入商’,因此大运营商推出的很多优惠措施被处于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物业公司和宽带接入商瓜分。”
专家:垄断在“最后一公里”
电信观察人士丛亮向记者表示,互联网、固定电话接入在电信领域被称为“最后一公里垄断”。
丛亮表示,以前这最后一公里接入都由运营商垄断控制,但许多发展商看到了最后一公里接入存在的巨大利润,就通过其对小区建筑设施以及相关产权的控制,来打压电信运营商牟取利益,而且目前发展商、物业管理公司的垄断比运营商的垄断更可怕。
因此,他认为相关电信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查处,规范电信网络最后一公里接入市场。
通信管理部门有关人士指出,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但是很难解决。不过要看具体的行为,如果是涉及到基础运营企业的,那通信管理局可以管,但是如果是涉及到社会上的机构、开发商小区里面的网络,那已经不是通信局能管的事情了。“监管对象不一样,要看具体情况。”
律师:业主可直接向法院诉讼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蔡海宁表示,目前《电信法》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及电信运营商已明显侵犯了业主(消费者)的选择权,另外在售楼时,有些开发商往往不履行其告知义务,对于小区只能使用个别电信运营商线路的事实,开发商往往不能据实以告,该行为已经侵犯了业主(消费者)的知情权。
用户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向通信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在收集到足够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目前广州已有业主为了小区内电信运营商垄断提出诉讼的案例。
相关链接 法规明文禁止垄断但无细则
2007年1月15日,信息产业部联合建设部就驻地网建设管理方面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给地方的监管订立了明确依据,明令禁止了开发商与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垄断性协议,并为后进入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公平进入“名分”。有专家指出,此《通知》给地方的监管订立了明确依据,明令禁止了开发商与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垄断性协议,并为后进入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公平进入“名分”。不过,由于缺乏细则,在实际操作中类似问题始终无法获得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