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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名牌手机电池爆炸 企业当问何罪
2007年7月13日 11:06    人民网    评论()    阅读:
作 者:经济参考报 陈冀

    最近,有关中国首例手机电池爆炸致人死亡的消息被媒体广泛报道,手机日常使用的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了大众的高度关注。

    无独有偶。近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手机电池抽查中发现,有四款手机电池在抽查测试中竟发生爆炸起火,而且这四款手机电池标称为摩托罗拉诺基亚等知名品牌。

 

    手机爆炸事件的频繁发生使该行业越发陷入“信任危机”。消费者纷纷质疑:“安全质量无保障的手机放在身上就像安装了一个‘隐形炸弹’,谁还敢用手机呢?”。业内人士指出,接连发生的爆炸事件为手机行业拉响安全警报,应引起行业反思:企业在拼命追求功能、时尚、潮流的同时,更应提高社会责任,把手机安全放在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地位重视。而政府则应制订、升级手机电池安全标准,为企业把关,封堵安全隐患。

    隐患涉及名企名品

    屡屡被媒体曝光的手机电池爆炸事件近期出现惊人版本。6月19日,甘肃金塔县双城镇电焊工肖金鹏在电焊作业时,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其肋骨断裂并刺破心脏而死亡。这起事件也成为国内有报道以来的手机电池爆炸致人死亡的第一案。

    事实上,这并不是近期国内唯一的手机爆炸事故,就在不久前的6月底,广州就曾经发生了两起手机爆炸事故,其中一位使用索爱K700二手手机的用户被炸伤胸部,另一位女士则因爆炸鼻子缝了六针。

    惊人相似的是,前几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手机电池抽查时,有四款手机电池抽查测试中竟爆炸起火,而且这四款手机电池标称为摩托罗拉、诺基亚等知名品牌。

    据广东省工商局消保处肖处长介绍,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手机电池在过充电、过放电或外部短路时应有保护功能,不应出现漏液、冒烟、起火、爆炸等现象。但在本次抽查中,有六个批次的手机电池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其中有四批次电池在进行过充电保护试验时,样品爆炸起火,涉及摩托罗拉、诺基亚等名牌产品。

    这四批次爆炸起火的电池分别为: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HAC12213.7V/780mAh,但未标称制造厂名;标称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BR503.7V/710mAh;标称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诺基亚,规格型号为BL-4B3.7V/850mAh;标称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BR503.7V/710mAh。其中前三款手机电池由佛山市威尔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最后一款手机电池由广州市捷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天河城分公司销售。

    标准滞后保障打折

    近年来,手机电池爆炸事件不断见诸报端,然而以往的爆炸事件多出现在一些杂牌电池上,不少消费者以为,只要购买了知名品牌便有了安全保障。“虽然价格贵点,但毕竟可以‘花钱买安全’。”消费者李女士的观点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现在安全事件竟不断与知名品牌有染。尽管爆炸手机是因电池质量问题所致,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引起,亦或是假冒伪劣产品,尚有待进一步查明。可是这毕竟说明了手机电池质量安全存在严重的隐患。

    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5月,中国移动用户已达3.268亿,我国手机用户总数超过4.8亿户,手机普及率达到每百人35部,平均每三个人就拥有一部手机。

[1]  [2]  [3]  编 辑:董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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