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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电信公司购买的3G牌照费不能退税
2007年7月13日 14:59    搜狐IT    评论()    阅读:
作 者:中国税务报 李芙蓉 郭红雨  

    今年6月27日,欧洲法院在经几度延迟后,终于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在此裁决中,欧洲法院首先指出:只有“经济行为”才涉及增值税问题。按照欧洲法院的说法,“经济行为”包括“生产者、贸易者和提供服务及其他事物的人或组织,以从中连续获取收入为目的而谋取财富的所有行为。”法院说,“政府发放牌照,为的是对电信市场设立准入制度,以开展专门的控制和调节,而不是为了由此获得收入。”并继而指出:“分发牌照是政府及其机构以公共权力机构的身份所进行的行为。”因此,欧洲法院由11位法官组成的案件裁决小组最终判定:政府拍卖3G牌照不是经济行为,因而不产生增值税。

    “现在事情已清楚,移动通信运营商没有支付过任何增值税,现在也没有权利获得任何增值税退税。”英国一家税务咨询公司的顾问马克·韦尔比说:“各国政府大可放心了。”英国财政部次长普里马罗洛在声明中说:“很高兴欧洲法院这一裁定,此项拍卖本身就是政府的法定职能。”这位次长同时表示,“拍卖价格中不包括增值税是双方一开始就认定的,拍卖之时,电信公司并没有提出异议。”

    几家电信公司则感到失望。据悉,他们已发表联合声明,表示要对判决结果进行进一步研究。

    判决的影响巨大

    现在,欧盟法院已将类似案件的裁决递回相关各国政府,由各国政府执行。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欧洲法院的判决结果其实早在意料之中。提起上诉的某电信公司一位高层人士表示,法庭虽然判定拍卖牌照不是一种经济行为,但“政府应该还有许多其他方法去分发牌照……拍卖是按企业所能得到的最大化收益去设计的,对电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有明显影响”,这其中的确存在一些不公平。

    据了解,在欧洲,政府采用拍卖方式来配置公共资源,是常见的一种政府行为。有统计显示,欧洲移动运营商为获得3G牌照总共支付了1273亿美元,一旦退税要求成立,不仅仅意味着数国政府要拿出200多亿美元,更意味着给所有欧洲国家政府和运营商树立起一种新的行事判断标准。

    德勤咨询公司的合伙人丹尼斯·诺尔斯说:“从最近的案例和增值税的数额看,这个判决带来的影响极其巨大。”他进而表示,这些运营商都会认真对此判决进行分析,尤其是考虑到将来第四代甚至第五代技术的需求。而一旦这一判决被最终确认,将会让所有公司在以后和政府签订合同时都三思而行,直到对包括税收在内的各方面后果都仔细考虑之后方敢签字。

    “这是一个行业问题,事关整个欧盟中所有的相关诉讼,”几家败诉的电信公司在一份联合声明中称:“该案提出了几个法律上的难点和空白点。而欧洲法院在作出决定前已经过深思熟虑。我们正在考虑与法律顾问对判决结果进行分析研究。”运营商们同时声称,今后承担起这笔巨额费用的,并不是这几家公司,而是最终的消费者。

    另据透露,早在2004年8月,提起诉讼的电信运营商已就该案与欧洲法律抵触部分,提出了6个问题。此前,欧洲法院也接到了这几个问题,但他们只选择回答了其中一个,即拍卖行为是否是经济行为。

[1]  [2]  编 辑:颜溢辉
关键字搜索:电信  3G  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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