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中国经济时报 夏金彪
11月6日,在北京民族饭店二楼会议室举行的一场司法鉴定听证会引起了国内多家媒体的关注。听证会的双方当事人一个是全球最大手机代工企业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2038.HK,下称富士康),另一个是以制造充电电池起家并在手机零件和手机代工领域迅速崛起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1211.HK,下称比亚迪)。
“这是一场意义非同寻常的听证会,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赵军告诉本报记者。该听证会不仅由深圳中院的主审法官与最高法院的两位法官共同主持,还邀请了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国台办等相关的知识产权业务部门的人士作为听证嘉宾,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受最高院委托担任鉴定。
两巨头对簿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对当事双方都至关重要,因为最终的结果将影响到两个手机代工巨头的重大利益和未来的市场格局。此前,两巨头在业务上的重合甚至直接竞争令双方积怨甚深,终于走上诉讼之路。
2006年6月,富士康旗下的两家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一纸诉状,把比亚迪告上了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索赔500万。
2007年7月,富士康集团和其母公司在香港提起了对比亚迪的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索赔650万。2007年10月,因被告主体变更,富士康集团撤回在香港的起诉,变更当事人后以相同的事实和案由重新起诉,索赔51亿港元。
此次听证就是这起案件审理中的一个环节。听证的结果不仅决定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输赢结果,还会影响到51亿港元的天价索赔。
据主持听证会的深圳中院法官于春辉介绍,在证据保全时,法院在富士康跳槽员工柳相军工作电脑中发现了大量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系统文件。此次听证会要解决的问题是,这些文件是否属于公知信息。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富士康集团的律师介绍,富士康发现公司的大量文件失窃后,请求深圳中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法院在比亚迪公司的办公地点查扣复制了柳湘军和司少青在比亚迪办公用的电脑硬盘内容,发现该硬盘中包括写有富士康文头的WORD版文件,有的文件上面有富士康公司的标志、标识,下面还有富士康相关主管人的签字。有的信件文件主要内容就是“如何到富士康挖人”。富士康要求专家鉴定,这些系统文件是否是不为公众所知,是否具有专有性。
对此,被告比亚迪律师认为,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流程编制都可以在公开的文献找到相应的资料,并为业界所熟悉。这些文件不是技术性文件,是公开的信息。被告比亚迪律师指出,富士康起诉比亚迪的根本目的在于排解竞争对手想获取垄断地位。
在听证会上,专家对双方陈述中的细节和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但没有当场给出结论。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赵军告诉记者,当事双方目前还有一个提交补充证据、勘验的过程。从目前看,作出司法鉴定结果大约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手机代工市场起纷争
富士康诉比亚迪的知识产权案,表面上看起来是技术性纷争,其实质是双方对手机代工市场的争夺。
比亚迪在2003年之前还未曾涉足手机业务,只用了三年时间,就实现了手机业务的飞速增长。年报显示,比亚迪2006年手机制造的营收超过51.35亿人民币,2007年上半年,比亚迪86.2亿元的营业额中,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获得了51%的业绩增长,达到31.68亿元的规模,平均每年以169%这样的数字增长。比亚迪手机业务爆发性增长对富士康的手机代工业务造成了极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