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微软Office办公软件套件在很长时间以前就已经可用于Windows Phone设备,但直到最近才在苹果和谷歌Play应用商店中发布了一个限制版本(仅用于手机)。必应(Bing)搜索引擎和Outlook已经面向iOS用户开放,但并非默认安装的应用。云存储服务Onedrive已经登陆了苹果和谷歌Play应用商店,云计算平台Azure则正在为iOS和Android应用开发者提供云资源。
4.与此同时,微软拥有覆盖范围广泛的专利组合。有报道称,这家公司每年来自于Android设备厂商的收入达到了20亿美元。
5.Windows Marketplace移动应用商店已经缓慢地捕获了最顶级的一些应用(Facebook、Twitter以及Facebook旗下照片共享社交平台Instagram等),但在吸引热门新应用(如“阅后即焚”照片分享应用Snapchat等)方面则一直都落后了几年时间。而且,在银行和航空公司等“公用事业”应用方面,这个应用商店还存在着重大的漏洞需要填补。
对于应用开发者,微软则还没能形成任何影响力。
微软应该怎样做?
1.首先,微软需要在设备和服务模式之间做出抉择。现在的微软正在采取两种模式齐头并进的策略,但这种策略的问题在于,这家公司无可避免地需要双线作战,而这就需要其在某一方面作出牺牲。如果微软想要为设备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为设备销售模式提供支持,那么就必须限制在互为竞争对手的设备上提供的服务;而与此同时,如果微软想要在互为竞争对手的设备上提供服务,那么其自身设备的竞争性优势就会受到限制。
这对微软来说就形成了一种进退维谷的困局。相比之下,谷歌非常明确地把重心放在服务上(谷歌在iOS平台上提供的服务几乎与其在Android平台上提供的服务一样好),而苹果则非常明确地把重心放在设备上(iCloud服务仅可用于iPhone)。
2.其次,微软可以采取放弃设备的战略。就设备销售的业务模式而言,只有在公司能以较高的利润率出售设备的情况下,这种模式才是值得采用的。尽管设备销售模式的利润率赶不上软件授权业务,但对于一种高利润率的设备来说,其绝对的货币价值则是非常庞大的(举例来说,iPhone为300美元以上)。
但是,诺基亚Lumia智能手机在高端市场上并不具备竞争力。到目前为止,所有已经售出的Lumia手机都处于低端市场上(售价为不到150美元),而且是亏本出售。此外,Lumia手机的销售量也过于低下,以至于在供应链方面也不具备竞争力,至少在诺基亚分拆功能手机业务以后是这样。理想的情况是,应该把该部门整个地出售给一家尚未与谷歌结盟的中国厂商。
3.再次,微软应该采用服务模式。就这种模式而言,微软需要与所有设备进行接触;正如我此前曾说过的那样,与设备销售模式相比,服务模式与微软的公司文化要契合得多。此外,微软还已经拥有了许多贴合这种模式的产品,而且手里还握着一张“王牌”,那就是Office。微软应该利用这张“王牌”与苹果对战,具体作法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里,在iPad上排他性地提供Office软件;作为交换,iPad则需将必应作为其默认的搜索引擎,而iCloud则需与Azure进行更加全面的整合,以及为Azure云服务提供嵌入式的Xcode支持。
苹果拥有最多的优质用户,这些用户愿意为服务买单。微软急需这些用户,这意味着纳德拉需要到库比蒂诺(苹果总部)去,态度诚恳地与其展开磋商。
4.分化Android阵营,利用微软自身服务来向中国厂商提供一个版本的AOSP(Android开源项目)、应用商店以及专利保护,其中最后一点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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