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国华:在这过程中,我认为首先要完善和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充分发挥通信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其次要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再其次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最后则要大力扶持通信业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完善企业孵化的软环境建设以及服务体系建设。并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降低通信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企业利润空间,为企业自主创新培养良好的生存环境。通信企业也会因此这些相应政策的指引和支持,更坚定地走上自主创新之路,从而推动我国通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葛晶:目前,国家已经有了从多方面设置配套措施推动通信企业创新的考虑,而且一些政策也在具体实施当中,比如减免税收这类的配套政策,企业都是非常认可和欢迎的。不过,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国家虽然具有一定思路,但在一些政策的可操作性方面仍比较差。还以税收减免为例,各地区在具体的操作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如规定通信企业的研发费用在财务进账时可从税前收入中减去,但许多企业依然无法享受更多的优惠,其原因在于研发费用本身的成本并不容易界定。
又比如对于一些中央国有企业,国资委对其创新方面有硬性的要求和指标,并以此促进央企的创新进程;但国资委对央企的考核又必须要以业绩为参考,也就是要求通信企业要有利润。现实问题在于,目前的央企领导人每三年一任,他们在工作中难免更看重现有业绩,对于创新这种需要持续长期,无法在短期内看到效果的投资项目,其重视力度自然不及那些能快速得到回报的项目,因此有效解决以上两方面的矛盾就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也有一些通信领域的中外合资企业反映,由于他们自身拥有外资背景,即使是国家很重视的企业,在得到有关部门在创新政策以及资金方面的支持也比较困难。总体来说,国家创新配套措施在这方面还未跟上。
此外,由于通信领域的创新往往是由不同部委共同负责推动,相关部委在创新管理思路和方向上也应该达成协调统一,这样才能明确企业创新的指导方向。
黎怡兰:我国政府目前在通信业创新配套政策的运作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政府人员不太专业,应该注重培养政府人员专业领域素养,这样在面对企业技术问题时才具备说服力,政府人员应当成为通信领域内“专家中的专家”;其次,政府在相关配套政策的决策、出台以及后续执行过程中应该尽量公开、透明;再次,对于这些配套政策的监管要长期持续、落实到位,这也是带动后续政策出台的根本性依据。
在我们曾经做过的一些相关调研中发现,目前政府有关产业创新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往往只有部分企业知道具体政策,很多企业还处于完全不知情的阶段。
通信世界:自主创新如何真正转化为市场成果?在通信领域,政府、企业在其中各自应起到怎样的作用?我国在这方面的操控力如何?
黎怡兰:关于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我国通信产业目前还存在一些基础性问题,其中较多的是权属纠纷,即自主创新成果到底属于个人还是企业,这种争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成果的转化。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学习一下国外的做法,比如在日本,国家为鼓励创新采取了企业和个人对成果利益分成的奖励方式,这样做至少不会影响到成果的顺利转化。
郝跃:立足于国内发展是国家实现通信技术、产业创新的第一步,也是使得企业长久维系的坚实基础。目前我国通信产业的某些细分市场正处在海外巨头垄断的阶段,单一希望通过推广自主创新标准进而扩大市场应用范畴的方式在国家创新实践初期并不能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应该尽快实现创新成果转化,让产品和技术进入国内通信市场,并在实践中使其完善发展,同时也要分担创新企业的投资风险,发挥产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以“国家产业化重大专项”拉动国内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就是不错的思路,比如我国重大专项“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积极倡导采购自主创新技术,并将核心标准技术的产业链研发和完善工作纳入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从而推动技术改造资金向自主创新核心产业倾斜。
葛晶:对于自主创新成果,来自于本土的通信产业的投入扶持和广泛应用最为重要。我国信息通信领域某组织曾反映过,他们制定的我国自主标准虽在国际获得认可,但其标准的前景却不受国际看好,国际对此判定的依据在于“中国国内都不使用的技术,国外如何采用”。由此看来,我国在扶持TD-SCDMA自主创新技术方面,采取政府采购确实是件好事,不仅可以引导公民行为,还能促进通信领域资金链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