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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拉动手段
http://www.cww.net.cn   2013年7月25日 13:50    

自今年上半年国家提出要以信息消费拉动中国经济和内需后,“信息消费”就成为目前经济发展的热词,并引发了业界专家和学者的诸多思考。中国通信学会也于近日召开了促进信息消费专家座谈会,共同对信息消费进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信息消费”是什么?

“信息消费”一词出来后,首先关于信息消费的定义和内涵就众说纷纭。

在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看来,信息消费是消费的构成要素之一,可根据消费的定义来移植,指机构、单位,包括居民、政府企业消耗信息产品或者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也可根据消费的概念,将其界定为信息产品或者信息服务的最终使用,不包括企业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所购买的信息产品。

他认为信息消费分为两个大类:一是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中间消费,二是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中间消费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需求,在核算期内,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信息产品与服务。比如像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支出,网络资源租用的支出,这些产品作为企业中间投入的一部分,是企业最终产品构成的成本要素,同时它也体现为信息产品或者服务对行业的间接拉动或者说间接共享。信息产品或者服务的最终消费是指居民或者政府部门为满足个人或者公共的需求,在核算期内使用的信息产品或者服务。这类产品和服务直接被消耗掉,不参与到企业的生产过程及消费总量即为国民经济直接贡献。而且随着产业的不断升级换代以及进程的加快,信息消费的范围和性质也在不断扩大和变化。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则认为,信息消费是指信息的使用者或者用户根据自己的意愿、需求对信息的获取。信息消费主体包括信息需求、信息获取、信息处理、信息使用,这些基本环节相互发生作用的过程叫信息消费过程。

至于对信息消费内涵的理解,一是看其过程,二是看其客体。信息消费主要是指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这两类作为消费对象的活动,所以从信息消费的对象上来看,信息消费的主体内容是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消费,而不应该把它扩大到所有的电子产品。既包括对信息产品和服务本身的消费,也包括了信息产品及其信息服务在生产、交换、送达过程当中的各类设施及网络的占用。

另外,从消费的信息化角度来看,信息消费实际上是信息消费主体以信息为基础进行的一种信息化产品的消费,主要包括了信息消费主体的信息化、消费客体的信息化以及消费过程的信息化三个方面。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则表示,简单来讲信息消费就是信息产品的消费和信息服务的消费,而信息消费品和工业品的不同点之处,最重要的就是信息服务的消费。

信息消费要解决什么问题?

那么,信息消费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

何霞认为,信息消费不应仅解决消费问题,如果信息消费只解决消费问题,局限在削弱现在出口和投资的下降所带来GDP下降的影响,就把信息消费的作用缩小了。并且,如果只是这个目的,就仍然局限在工业时代指标考核的内容。信息消费需要解决中国当代发展中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即如何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转型,信息消费就 是当前的重要手段。

舒华英也表示,国家在当前阶段强调信息消费,最主要的就是基于当前的经济发展和改革,目前我国的经济改革已进入到深水区,需要重新审视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进行结构调整。一方面,我国经济在完成工业化甚至于在进行工业化的过程中累积了一系列矛盾。这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目前正处于不可调和的状态,而下一步若还是以工业时代的理念去思考和调整结构,必然是越调越糟,并且很可能会倒退,所以信息消费为被提出来。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出现了问题,出口不顺畅、内需需要拉动,老百姓也还没有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人们下一步的消费需要一个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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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邬雪艳编 辑:于光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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