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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资费模式成定价主流 国际漫游费标准需强化管理
2008年9月1日 12:00    通信世界周刊    评论()    

    ■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郭永东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李明春

    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资费问题引起越来越广泛地关注。在国外,2007年6月欧盟委员会实施了设定手机跨国漫游费上限提案。在国内,北京奥运会召开前期,中国移动宣布“已与国际主要移动通信运营商达成协议,奥运期间将大幅降低国际漫游费”。从这两个事件可以看出,国际漫游业务资费是涉及各国运营商利益的复杂问题,至少需要各国运营商之间谈判达成协议或者更有力量的政府组织进行推动和协调。

    明确区分两种市场形式

    从移动通信运营商的角度看,国际漫游业务的市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我国用户到国外使用移动业务的漫出市场,另一种是境外用户到我国使用移动业务的漫入市场。因此,国际漫游业务的资费也分成两大类:漫出资费和漫入资费。

    漫入和漫出资费构成不同。对于漫出市场,国内运营商的漫出业务收入来源于本网用户在国外漫游期间产生的话费,其成本由两部分构成:漫出地国外运营商向国内运营商收取的漫出网间结算成本以及国内运营商为此用户正常通信产生的本网网络运行成本。对于漫入市场,国内运营商的国际漫游收入是指境外运营商支付的网间结算费用,成本为国内运营商网络运行的相关成本(如图1所示)。无论是漫入市场的资费还是漫出市场的资费,都直接和运营商之间的国际漫游网间结算标准紧密相关,它直接影响了运营商为其最终用户提供国际漫游业务的资费高低,也影响到运营商的收入利润状况。

图1 国际漫游费业务资费体系结构图

    国内运营商与国外运营商的市场地位对国际漫游网间结算有着本质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指运营商双边谈判中的讨价还价能力,更体现在资费策略的主动性上。市场领导者为了强化自己的领先地位,往往会在资费策略中渗透进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如全业务服务能力、规模成本优势、外汇资金套期保值机制等,更有利于发展移动用户。而市场挑战者和跟随者则必须首先面对领导者制定的既有游戏规则,争取化被动为主动。

    两种资费模式互有利弊

    结算捆绑模式

    在我国移动通信发展初期,国际漫游用户很少采取结算捆绑模式,即由归属地运营商向漫游地运营商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补偿归属地运营商保证国际漫游移动业务运行所产生的成本。原邮电部在《关于数字移动电话国际及港澳台自动漫游业务计费原则及资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我国国际自动漫游出访用户的收费按被访国资费标准上浮15%后向用户收取”,该规定执行之日起成为我国移动通信行业国际漫游业务资费标准制定的主要指导原则和依据。这里“被访国资费标准”即为漫游地运营商网络的结算资费标准。这种在国际漫游业务结算成本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向用户收取资费的方式,就是用户资费与结算资费(结算成本)相互捆绑的资费模式,即结算捆绑模式。

    结算捆绑模式是以漫游地国家的货币为单位,按照漫游地运营商的计费原则计价。GSM运营商之间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订的国际货币单位SDR(SpecialDrawingRights,特别提款权)作为结算单位,按照约定日期的汇率折算为SDR,然后再折算成漫游用户归属运营商国家的货币,在此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如15%)向用户收取费用。

    结算捆绑模式在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发展初期,可漫游的国家和地区数量极为有限,用户使用业务容易计算费用,成本和利润情况透明,用户容易理解和接受。从这种计费模式能够看出,移动通信运营商国际漫游出访业务成本很高但收益不高,较长时期内被移动用户所接受和认可,对于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的迅速发展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

    统一资费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户跨国活动增加,国际漫游业务迅速膨胀,资费模式的改革迫在眉睫。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促使网络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大幅度降低,而国际漫游业务资费下降的速度远远低于国内移动业务资费,运营商与用户关于国际漫游资费的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目前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百个移动通信运营商开通了国际漫游业务,若再采用结算捆绑模式,移动通信用户漫游至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会面临着不同货币、不同费率的选择,甚至在同一次漫游至同一个目的地不同运营商的网络也将发生不同的资费,结合漫游地货币转换成SDR,再转换成归属运营商的货币的汇率变化等各种情况,即使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专业人士也难以计算清楚,为适应市场竞争、提高用户满意度的需要,统一资费模式应运而生。

    统一资费模式的计费方式采用统一计费单位和统一采用归属地运营商货币的方式,如国内移动通信用户出国漫游计费单位统一使用人民币单位,客户漫游到某一国家(地区)时,无论使用该国家(地区)的哪一个通信网络,都可以享受相同的漫游资费。以国内用户漫游至荷兰为例,荷兰有VodafoneLibertel、KPN、OrangeNetherlands、Telfort、T-mobileNetherlands五家移动运营商,国内用户漫游至每家运营商的资费不尽相同,且一个用户可能先后漫游至不同的网络上,这种情况下采取结算捆绑方式将很难进行计算和话费控制。而采取统一资费模式,以人民币为单位的固定费率模式,结合通话时长进行简单计算即可得出结果,便于用户进行话费控制。

    两种资费模式对比分析

    两种资费模式均可采取基于成本定价的方式。但两种方式对运营商应对运营环境的能力有不同的要求。

    采取结算捆绑模式,用户资费随着结算资费标准的升降而进行相应的升降,运营商的收入和利润也相对应地升高和降低,网间结算涉及汇率的变动,用户费率以外币计价对于运营商而言容易规避汇兑损失。但由于其严重依赖于结算成本,不便于各种市场营销策略的使用。同时,该方式须通过谈判落实与漫游地运营商协议结算价格之后实施,通常商业谈判周期长,且难以控制,不利于业务的快速推出。

    统一资费方式由于与结算成本分离,不完全依赖与境外运营商的漫游协议谈判,可以自行确定国际漫游资费价格,甚至还能够支持低于结算成本的资费方式。这种方式使运营商可以审时度势,采用灵活多变的市场营销策略,更能适应竞争的市场环境。但是由于与结算成本分离,统一资费模式也面临一定风险。比如,很可能产生出访业务结算成本高于出访业务收入的情况,特别在国际货币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业务收益损失风险更大。因此,统一资费方式不仅要求运营商有很强的业务运营能力,还需要掌握外汇资金套期保值等金融手段来降低汇兑风险。

    全球不同的统一资费标准

    Vodafone

    Vodafone将其全球市场分为爱尔兰区、欧洲区、亚太区、北美区和其他地区共五部分。在每一个业务区内,Vodafone针对漫游出的用户规定了明确的统一资费标准,包括主叫、被叫和短信发送的统一资费标准。Vodafone同时推出了优惠的资费套餐,而针对那些使用ICS套餐的用户推出了更加优惠的资费标准。为了更好的引导用户使用Vodafone合作伙伴的网络,Vodafone推荐的运营商和其他运营商采用了不同的资费标准。例如在中国,Vodafone的漫入用户如果使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主叫标准资费为149便士/分钟,如使用中国联通的网络主叫则需要支付169便士/分钟;如果是享有ICS优惠资费,使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主叫只需要支付115便士/分钟,使用中国联通的网络主叫需支付150便士/分钟,中国联通网络主叫资费标准比中国移动网络高出30.4%。

[1]  [2]  编 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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